觀經四帖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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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

沙門 善導 集記


先勸大眾發願歸三寶:

道俗時眾等,各發無上心,生死甚難厭,佛法復難欣。

共發金剛志,橫超斷四流,願入彌陀界,歸依合掌禮。

世尊我一心,歸命盡十方,法性真如海,報化等諸佛。

一一菩薩身,眷屬等無量,莊嚴及變化,十地三賢海。

時劫滿未滿,智行圓未圓,正使盡未盡,習氣亡未亡。

功用無功用,證智未證智,妙覺及等覺,正受金剛心。

相應一念後,果德涅槃者,我等咸歸命,三佛菩提尊。

無礙神通力,冥加願攝受,我等咸歸命,三乘等賢聖。

學佛大悲心,長時無退者,請願遙加備,念念見諸佛。

我等愚癡身,曠劫來流轉,今逢釋迦佛,末法之遺跡。

彌陀本誓願,極樂之要門,定散等迴向,速證無生身。

我依菩薩藏,頓教一乘海,說偈歸三寶,與佛心相應。

十方恆沙佛,六通照知我,今乘二尊教,廣開淨土門。

願以此功德,平等施一切,同發菩提心,往生安樂國。

此《觀經》一部之內,先作七門料簡,然後依文釋義。

第一,先標序題;

第二,次釋其名;

第三,依文釋義,並辨釋宗旨不同、教之大小;

第四,正顯說人差別;

第五,料簡定散二善,通別有異;

第六,和會經論相違,廣施問答,釋去疑情;

第七,料簡韋提聞佛正說得益分齊。

第一,先標序題者:

竊以真如廣大,五乘不測其邊;法性深高,十聖莫窮其際。真如之體量,量性不出蠢蠢之心;法性無邊,邊體則元來不動。無塵法界,凡聖齊圓;兩垢如如,則普該於含識。恆沙功德,寂用湛然,但以垢障覆深,淨體無由顯照。

故使大悲隱於西化,驚入火宅之門。灑甘露潤於群萌,輝智炬則朗重昏於永夜。三檀等備,四攝齊收。開示長劫之苦因,悟入永生之樂果。不謂群迷性隔,樂欲不同,雖無一實之機,等有五乘之用;致使布慈雲於三界,注法雨於大悲,莫不等洽塵勞,普沾未聞之益。菩提種子,藉此以抽心;正覺之芽,念念因茲增長。依心起於勝行,門餘八萬四千,漸頓則各稱所宜,隨緣者則皆蒙解脫。

然眾生障重,取悟之者難明,雖可教益多門,凡惑無由遍攬。

遇因韋提致請,「我今樂欲往生安樂。唯願如來,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。

然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要門;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
其「要門」者,即此《觀經》定散二門是也。定即息慮以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:迴斯二行,求願往生也。

言「弘願」者,如《大經》說: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

又,佛密意弘深,教門難曉,三賢十聖,弗測所窺,況我信外輕毛,敢知旨趣?

仰惟釋迦此方發遣,彌陀即彼國來迎,彼喚此遣,豈容不去也?

唯可勤心奉法,畢命為期,捨此穢身,即證彼法性之常樂。

此即略標序題竟。

第二,次釋名者:

經言「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」。

言「佛」者,乃是西國正音,此土名「覺」,自覺、覺他、覺行窮滿,名之為佛。

言「自覺」者,簡異凡夫。此由聲聞狹劣,唯能自利,闕無利他大悲故。

言「覺他」者,簡異二乘。此由菩薩,有智故能自利,有悲故能利他,常能悲智雙行,不著有無也。

言「覺行窮滿」者,簡異菩薩。此由如來,智行已窮,時劫已滿,出過三位,故名為佛。

言「說」者,口音陳唱,故名為說。

又,如來對機說法,多種不同,漸頓隨宜,隱彰有異;或六根通說,相好亦然。應念隨緣,皆蒙證益也。

言「無量壽」者,乃是此地漢音;言「南無阿彌陀佛」者,又是西國正音。

又,「南」者是歸,「無」者是命,「阿」者是無,「彌」者是量,「陀」者是壽,「佛」者是覺:故言「歸命無量壽覺」。此乃梵漢相對,其義如此。

今言無量壽者是法,覺者是人:人法並彰,故名阿彌陀佛。

又,言人、法者,是所觀之境。即有其二:一者依報;二者正報。

就依報中,即有其三:

一者地下莊嚴,即一切寶幢、光明互相映發等是;

二者地上莊嚴,即一切寶地、池林、寶樓、宮閣等是;

三者虛空莊嚴,即一切變化寶宮、華網、寶雲、化鳥、風光動發聲樂等是。

如前雖有三種差別,皆是彌陀淨國無漏真實之勝相,此即總結成依報莊嚴也。

又,言依報者,從「日觀」下至「華座觀」以來,總明依報。

就此依報中,即有通有別:

言別者,「華座」一觀是其「別依」,唯屬彌陀佛也;餘上「六觀」是其「通依」,即屬法界之凡聖,但使得生者共同受用,故言通也。

又,就此六中,即有真有假:

言假者,即「日想、水想、冰想」等,是其「假依」,由是此界中相似可見境相故;

言「真依」者,即從「琉璃地」下至「寶樓觀」以來,是其「真依」,由是彼國真實無漏可見境相故。

二就正報中,亦有其二:

一者主莊嚴,即阿彌陀佛是;

二者聖眾莊嚴,即現在彼眾,及十方法界同生者是。

又,就此正報中,亦有通有別。言「別」者,即阿彌陀佛是也。

即此別中,亦有真有假;言「假正報」者,即「第八像觀」是也,觀音、勢至等亦如是。此由眾生障重,染惑處深,佛恐乍想真容,無由顯現;故使假立真像以住心,想同彼佛以證境:故言假正報也。

言「真正報」者,即「第九真身觀」是也。此由前假正,漸以息於亂想,心眼得開,粗見彼方清淨二報種種莊嚴,以除昏惑;由除障故,得見彼真實之境相也。

言「通正報」者,即「觀音、勢至等以下」是也。

向來所言「通、別、真、假」者,正明依正二報也。

言「觀」者,照也。常以淨信心手,以持智慧之輝,照彼彌陀正依等事。

言「經」者,經也。經能持緯,得成匹丈,有其丈用。經能持法,理事相應,定散隨機,義不零落;能令修趣之者,必藉教行之緣因,乘願往生,證彼無為之法樂;既生彼國,更無所畏,長時起行,果極菩提,法身常住,比若虛空:能招此益,故曰為經。

言「一卷」者,此《觀經》一部,雖言兩會正說,總成斯一,故名一卷。

故言「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」。此即釋其名義竟。、

三、辨釋宗旨不同、教之大小者:

如《維摩經》以不思議解脫為宗,如《大品經》以空慧為宗,此例非一。

今此《觀經》,即以觀佛三昧為宗,亦以念佛三昧為宗;一心迴願往生淨土為體。

言教之大小者:

問曰:此《經》二藏之中何藏攝?二教之中何教收?

答曰:今此《觀經》,菩薩藏收,頓教攝。

四、辨說人差別者:

凡諸經起說,不過五種:一者佛說,二者聖弟子說,三者天仙說,四者鬼神說,五者變化說。今此《觀經》,是佛自說。

問曰:佛在何處說?為何人說?

答曰:佛在王宮,為韋提等說。

五、料簡定散兩門,即有其六:

一、明能請者,即是韋提;

二、明所請者,即是世尊;

三、明能說者,即是如來;

四、明所說,即是定散二善、十六觀門;

五、明能為,即是如來;

六、明所為,即韋提等是也。

問曰:定散二善,因誰致請?

答曰:定善一門,韋提致請;散善一門,是佛自說。

問曰:未審定散二善,出在何文;今既教備不虛,何機得受?

答曰:解有二義:

一者、謗法與無信,八難及非人,此等不受也。斯乃朽林頑石,不可有生潤之期。此等眾生,必無受化之義。

除斯以外,一心信樂,求願往生,上盡一形,下收十念,乘佛願力,莫不皆往。此即答上何機得受義竟。

二、出在何文者,即有通有別。

言「通」者,即有三義不同,何者?

一、從「韋提白佛,唯願為我廣說無憂惱處」者,即是韋提標心,自為通請所求;

二、從「唯願佛日,教我觀於清淨業處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通請去行;

三、從「世尊光臺現國」,即是酬前通請「為我廣說」之言。

雖有三義不同,答前通竟。

言「別」者,則有二義:

一、從「韋提白佛,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別選所求;

二、從「唯願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請修別行。

雖有二義不同,答上別竟。

從此以下,次答定散兩門之義。

問曰:云何名定善?云何名散善?

答曰:從日觀下至十三觀以來,名為定善;三福九品,名為散善。

問曰:定善之中,有何差別?出在何文?

答曰:出何文者,《經》言「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,即是其文。

言差別者,即有二義:一謂思惟,二謂正受。

言「思惟」者,即是觀前方便,思想彼國依正二報總別相也;即地觀文中說言「如此想者,名為粗見極樂國土」,即合上「教我思惟」一句。

言「正受」者,想心都息,緣慮並亡,三昧相應,名為正受;即地觀文中說言「若得三昧,見彼國地,了了分明」,即合上「教我正受」一句。

定散雖有二義不同,總答上問竟。

又,向來解者,與諸師不同。諸師將「思惟」一句,用合三福九品以為散善,「正受」一句,用通合十六觀以為定善。

如斯解者,將謂不然。何者?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一一意)說「思惟正受者,但是三昧之異名」,與此地觀文同。以斯文證,豈得通於散善?又,向來韋提上請,但言「教我觀於清淨業處」,次下又請言「教我思惟正受」,雖有二請,唯是定善。又,散善之文都無請處,但是佛自開,次下散善緣中說云「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」以下,即是其文。

六、和會經論相違,廣施問答,釋去疑情者:

就此門中,即有其六:

一、先就諸法師解九品之義;

二、即以道理來破之;

三、重舉九品,返對破之;

四、出文來證,定為凡夫,不為聖人;

五、會通別時之意;

六、會通「二乘種不生」之義。

初、言諸師解者:

先舉上輩三人:言上上者,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即得無生忍故;上中者,是初地至四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無生忍故;上下者,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經三小劫始入初地故:此三品人,皆是大乘聖人生位。

次舉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,中上是三果人,何以得知?由到彼即得羅漢故;中中者是內凡,何以得知?由到彼得須陀洹故;中下者是世善凡夫,厭苦求生,何以得知?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羅漢果故:此之三品,唯是小乘聖人等也。

下輩三人者:是大乘始學凡夫,隨過輕重,分為三品,共同一位,求願往生者。未必然也,可知。

第二,即以道理來破者:

上言初地至七地以來菩薩者,如《華嚴經》說「初地以上、七地以來,即是法性生身、變易生身,斯等曾無分段之苦。論其功用,已經二大阿僧祇劫,雙修福智,人法兩空;並是不可思議,神通自在,轉變無方;身居報土,常聞報佛說法;悲化十方,須臾遍滿」,更憂何事,乃藉韋提為其請佛,求生安樂國也?以斯文證,諸師所說,豈非錯也?答上二竟。

上下者:上言從種性至初地以來者,未必然也。如《經》(《智度論》卷三八意)說「此等菩薩,名為不退,身居生死,不為生死所染,如鵝鴨在水,水不能濕」,如《大品經》(《智度論》卷二一意)說「此位中菩薩,由得二種真善知識守護,故不退。何者?一是十方諸佛,二是十方諸大菩薩,常以三業外加,於諸善法無有退失,故名不退位也。此等菩薩,亦能八相成道,教化眾生。論其功行,已經一大阿僧祇劫,雙修福智」等。既有斯勝德,更憂何事,乃藉韋提請求生也?以斯文證,故知諸師所判,還成錯也。此責上輩竟。

次責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「中上是三果」者,然此等之人,三塗永絕,四趣不生,現在雖造罪業,必定不招來報,如佛說言「此四果人,與我同坐解脫床」。既有斯功力,更復何憂,乃藉韋提請求生路?然諸佛大悲於苦者,心偏愍念常沒眾生,是以勸歸淨土。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,岸上之者何用濟為?以斯文證,故知諸師所判,義同前錯也。以下可知。

第三,重舉九品,返對破者:

諸師云「上品上生人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三種眾生,當得往生。何者為三?一者但能持戒修慈;二者不能持戒修慈,但能讀誦大乘;三者不能持戒讀經,唯能念佛法僧等。此之三人,各以己業,專精勵意,一日一夜,乃至七日七夜,相續不斷。各迴所作之業,求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大眾,放光授手,如彈指頃,即生彼國」?以此文證,正是佛去世後,大乘極善上品凡夫,日數雖少,作業時猛,何得判同上聖也?然四地七地以來菩薩,論其功用,不可思議,豈藉一日七日之善,華臺授手,迎接往生也?此即返對上上竟。

次對上中者:諸師云「是初地、四地以來菩薩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云「不必受持大乘」?云何名「不必」?或讀不讀,故名「不必」,但言善解,未論其行。又(《觀經》意)言:「深信因果,不謗大乘。以此善根,迴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大眾一時授手,即生彼國。」以此文證,亦是佛去世後,大乘凡夫,行業稍弱,致使終時,迎候有異。然初地、四地以來菩薩,論其功用,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二三意)說,乃是不可思議,豈藉韋提致請,方得往生也?返對上中竟。

次對上下者:諸師云「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云「亦信因果」?云何「亦信」?或信不信,故名為「亦」。又言「不謗大乘,但發無上道心」,唯此一句以為正業,更無餘善。「迴斯一行,求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大眾一時授手,即得往生。」以斯文證,唯是佛去世後,一切發大乘心眾生,行業不強,致使去時迎候有異。若論此位中菩薩力勢,十方淨土隨意往生,豈藉韋提為其請佛,勸生西方極樂國也?返對上下竟。

即此三品,去時有異。云何異?

上上去時,佛與無數化佛,一時授手;

上中去時,佛與千化佛,一時授手;

上下去時,佛與五百化佛,一時授手。

直是業有強弱,致使有斯差別耳。

次對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「中上是小乘三果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若有眾生,受持五戒、八戒,修行諸戒,不造五逆,無眾過患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比丘聖眾放光說法,來現其前。此人見已,即得往生」?以此文證,亦是佛去世後,持小乘戒凡夫,何小聖也?

中中者:諸師云「見道以前內凡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受持一日一夜戒,迴願往生,命欲終時,見佛即得往生」?以此文證,豈得言是內凡人也?但是佛去世後,無善凡夫,命延日夜,逢遇小緣,授其小戒,迴願往生,以佛願力,即得生也。若論小聖,去亦無妨,但此《觀經》,佛為凡說,不干聖也。

中下者:諸師云「小乘內凡以前世俗凡夫,唯修世福求出離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若有眾生,孝養父母,行世仁慈;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彼佛國土樂事、四十八願等;此人聞已,即生彼國」?以此文證,但是不遇佛法之人,雖行孝養,亦未有心希求出離;直是臨終遇善,勸令往生,此人因勸迴心,即得往生。又,此人在世自然行孝,亦不為出離故行孝道也。

次對下輩三人者:諸師云「此等之人,乃是大乘始學凡夫,隨過輕重分為三品,未有道位,難辨階降」者,將謂不然。何者?此三品人,無有佛法、世俗二種善根,唯知作惡。何以得知?如下上文(意)說「但不作五逆謗法,自餘諸惡,悉皆具造。無有慚愧,乃至一念。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,教令稱佛一聲。爾時阿彌陀佛即遣化佛、菩薩來迎此人,即得往生」。但如此惡人,觸目皆是。若遇善緣,即得往生;若不遇善,定入三塗,未可出也。

下中者:「此人先受佛戒,受已不持,即便毀破;又偷常住僧物、現前僧物;不淨說法,乃至無有一念慚愧之心。命欲終時,地獄猛火一時俱至,現在其前。當見火時,即遇善知識,為說彼佛國土功德,勸令往生。此人聞已,即便見佛,隨化往生。」(意)初不遇善,獄火來迎;後逢善故,化佛來迎,斯乃皆是彌陀願力故也。

下下者:「此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此人以惡業故,定墮地獄,多劫無窮。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教稱阿彌陀佛,勸令往生。此人依教稱佛,乘念即生。」(意)此人若不遇善,必定下沉;由終遇善,七寶來迎。

又,看此《觀經》定善,及三輩上下文意,總是佛去世後,五濁凡夫,但以遇緣有異,致令九品差別。何者?上品三人,是遇大凡夫;中品三人,是遇小凡夫;下品三人,是遇惡凡夫。以惡業故,臨終藉善,乘佛願力,乃得往生,到彼華開,方始發心;何得言是始學大乘人也?若作此見,自失誤他,為害茲甚。

今以一一出文顯證,欲使今時善惡凡夫同沾九品,生信無疑,乘佛願力,悉得生也。

第四,出文顯證者:

問曰:上來返對之義,云何得知世尊定為凡夫、不為聖人者,未審直以人情準義,為當亦有聖教來證?

答曰:眾生垢重,智慧淺近;聖意弘深,豈寧自輒?今者一一悉取佛說以為明證。就此證中,即有其十句。何者?

第一,如《觀經》云「佛告韋提:我今為汝廣說眾譬,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,得生西方極樂國土」者,是其一證也。

二、言「如來今者,為未來世一切眾生,為煩惱賊之所害者,說清淨業」者,是其二證也。

三、言「如來今者,教韋提希,及未來世一切眾生,觀於西方極樂世界」者,是其三證也。

四、言「韋提白佛:我今因佛力故,見彼國土;若佛滅後,諸眾生等,濁惡不善,五苦所逼,云何當見彼佛國土」者,是其四證也。

五、如日觀初云「佛告韋提:汝及眾生專念」以下,乃至「一切眾生,自非生盲,有目之徒見日」以來者,是其五證也。

六、如地觀中說言「佛告阿難:汝持佛語,為未來世一切眾生欲脫苦者,說是觀地法」者,是其六證也。

七、如華座觀中說言「韋提白佛:我因佛力,得見阿彌陀佛及二菩薩,未來眾生云何得見」者,是其七證也。

八、次下答請中說言「佛告韋提:汝及眾生,欲觀彼佛者,當起想念」者,是其八證也。

九、如像觀中說言「佛告韋提:諸佛如來,入一切眾生心想中,是故汝等心想佛時」者,是其九證也。

十、如九品之中,一一說言「為諸眾生」者,是其十證也。

上來雖有十句不同,證明如來說此十六觀法,但為常沒眾生,不干大小聖也。以斯文證,豈是謬哉!

第五,會通「別時意」者,即有其二:

一、《論》(《真諦譯攝大乘論》卷中意)云:如人念多寶佛,即於無上菩提得不退墮者,凡言菩提,乃是佛果之名,亦是正報;道理成佛之法,要須萬行圓備,方乃剋成,豈將念佛一行即望成者?無有是處。

雖言未證,萬行之中,是其一行。何以得知?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四六意)說,功德雲比丘語善財言:「我於佛法三昧海中,唯知一行,所謂念佛三昧。」以此文證,豈非一行也?

雖是一行,於生死中,乃至成佛,永不退沒,故名不墮。

問曰:若爾者,《法華經》(卷一)云:「一稱南無佛,皆已成佛道。」亦應成佛竟也。此之二文,有何差別?

答曰:《論》中稱佛,唯欲自成佛果;《經》中稱佛,為簡異九十五種外道。然外道之中,都無稱佛之人;但使稱佛一口,即在佛道中攝,故言「已竟」。

二、《論》(《真諦譯攝大乘論》卷中意)中說云「如人唯由發願生安樂土」者,久來通論之家不會論意,錯引下品下生十聲稱佛與此相似,未即得生。如一金錢得成千者,多日乃得,非一日即得成千。十聲稱佛亦復如是,但與遠生作因,是故未即得生。道佛直為當來凡夫,欲令捨惡稱佛,誑言道生,實未得生,名作「別時意」者。

何故《阿彌陀經》(意)云「佛告舍利弗: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即應執持名號,一日乃至七日,一心願生;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,迎接往生」?次下「十方各如恆河沙等諸佛,各出廣長舌相,遍覆三千大千世界,說誠實言:汝等眾生,皆應信是,一切諸佛所護念經」。言「護念」者,即是上文一日乃至七日稱佛之名也。

今既有斯聖教以為明證,未審今時一切行者不知何意,凡小之論乃加信受,諸佛誠言反將妄語。苦哉奈劇,能出如此不忍之言!

雖然,仰願一切欲往生知識等,善自思量:寧傷今世,錯信佛語,不可執菩薩論以為指南;若依此執者,即是自失誤他也。

問曰:云何起行,而言不得往生?

答曰:若欲往生者,要須行願具足,方可得生。今此論中,但言發願,不論有行。

問曰:何故不論?

答曰:乃至一念,曾未措心,是故不論。

問曰:願行之義,有何差別?

答曰:如《經》中說,但有其行,行即孤,亦無所至;但有其願,願即虛,亦無所至:要須願行相扶,所為皆剋。是故今此《論》中,直言發願,不論有行,是故未即得生,與遠生作因者,其義實也。

問曰:願意云何,乃言不生?

答曰:聞他說言西方快樂不可思議,即作願言「我亦願生」。道此語已,更不相續,故名願也。

今此《觀經》中,十聲稱佛,即有十願、十行具足。云何具足?言「南無」者,即是歸命,亦是發願迴向之義;言「阿彌陀佛」者,即是其行: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
又來,《論》(《真諦譯攝大乘論》卷中意)中「稱多寶佛,為求佛果」,即是正報;下「唯發願求生淨土」,即是依報。一正一依,豈得相似?然正報難期,一行雖精未剋;依報易求,所以一願之心未入。

雖然,譬如邊方,投化即易,為主即難。今時願往生者,並是一切投化眾生,豈非易也。

但能上盡一形,下至十念,以佛願力,莫不皆往,故名易也。

斯乃不可以言定義,取信之者懷疑;要引聖教來明,欲使聞之者方能遣惑。

第六,會通「二乘種不生」義者:

問曰:彌陀淨國,為當是報是化也?

答曰:是報非化。云何得知?如《大乘同性經》(卷下意)說「西方安樂阿彌陀佛,是報佛報土」。又,《無量壽經》云:「法藏比丘在世饒王佛所行菩薩道時,發四十八願,一一願言:若我得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願生我國,下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今既成佛,即是酬因之身也。又,《觀經》中,上輩三人,臨命終時,皆言「阿彌陀佛及與化佛,來迎此人」,然報身兼化,共來授手,故名為「與」。以此文證,故知是報。

然報、應二身者,「眼」「目」之異名:前翻報作應,後翻應作報。凡言報者,因行不虛,定招來果,以果應因,故名為報。又,三大僧祇所修萬行,必定應得菩提,今既道成,即是應身。斯乃過、現諸佛,辨立三身。除斯以外,更無別體,縱使無窮八相,名號塵沙,剋體而論,眾歸化攝。今彼彌陀,現是報也。

問曰:既言報者,報身常住,永無生滅。何故《觀音授記經》說「阿彌陀佛亦有入涅槃時」?此之一義,若為通釋?

答曰:入、不入義者,唯是諸佛境界,尚非三乘淺智所窺,豈況小凡輒能知也?雖然,必欲知者,敢引佛經以為明證。何者?

如《大品經.涅槃非化品》(卷二九)中說云:「佛告須菩提:『於汝意云何?若有化人作化人,是化頗有實事不空者否?』須菩提言:『否也,世尊。』佛告須菩提:『色即是化,受、想、行、識即是化,乃至一切種智即是化。』須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,若世間法是化,出世間法亦是化,所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分、八聖道分、三解脫門、佛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四無礙智、十八不共法,並諸法果,及賢聖人,所謂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、辟支佛、菩薩摩訶薩、諸佛世尊,是法亦是化否?』佛告須菩提:『一切法皆是化,於是法中,有聲聞法變化,有辟支佛法變化,有菩薩法變化,有諸佛法變化,有煩惱法變化,有業因緣法變化。以是因緣故,須菩提,一切法皆是化。』須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,是諸煩惱斷,所謂須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羅漢果、辟支佛道,斷諸煩惱習,皆是變化否?』佛告須菩提:『若有法生滅相者,皆是變化。』須菩提言:『世尊,何等法非變化?』佛言:『若法無生無滅,是非變化。』須菩提言:『何等是不生不滅非變化?』佛言:『無誑相涅槃,是法非變化。』『世尊,如佛自說諸法平等,非聲聞作,非辟支佛作,非諸菩薩摩訶薩作,非諸佛作,有佛無佛,諸法性常空,性空即是涅槃,云何涅槃一法非如化?』佛告須菩提:『如是如是!諸法平等,非聲聞所作,乃至性空即是涅槃。若新發意菩薩,聞是一切法皆畢竟性空,乃至涅槃亦皆如化者,心則驚怖。為是新發意菩薩故,分別生滅者如化,不生不滅者不如化耶。』」

今既以斯聖教驗知,彌陀定是報也;縱使後入涅槃,其義無妨。諸有智者,應知。

問曰:彼佛及土,既言報者,報法高妙,小聖難階,垢障凡夫,云何得入?

答曰:若論眾生垢障,實難欣趣;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
問曰:若言凡夫、小聖得生者,何故天親《淨土論》云「女人及根缺,二乘種不生」?今彼國中現有二乘,如斯論教,若為消釋?

答曰:子但誦其文,不窺理況,加以封拙懷迷,無由啟悟。今引佛教以為明證,卻汝疑情。何者?即《觀經》下輩三人是也。何以得知?如下品上生云「或有眾生,多造惡法,無有慚愧。如此愚人,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,教令稱阿彌陀佛。當稱佛時,化佛、菩薩現在其前,金光華蓋,迎還彼土。華開以後,觀音為說大乘,此人聞已,即發無上道心」。

問曰:種之與心,有何差別?

答曰:但以取便而言,義無差別。當華開之時,此人身器清淨,正堪聞法,亦不簡大小,但使得聞,即便生信,是以觀音不為說小,先為說大。聞大歡喜,即發無上道心,即名大乘種生,亦名大乘心生。又,當華開時,觀音先為說小乘者,聞小生信,即名二乘種生,亦名二乘心生。此品既爾,下二亦然。此三品人,俱在彼發心。正由聞大,即大乘種生;由不聞小故,所以二乘種不生。凡言種者,即是其心也。

上來解「二乘種不生」義竟。

「女人及根缺」義者,彼無故,可知。

又,十方眾生,修小乘戒行,願往生者,一無妨礙,悉得往生。但到彼先證小果,證已即轉向大;一轉向大以去,更不退生二乘之心,故名「二乘種不生」。

前解就不定之始,後解就小果之終也,應知。

第七,料簡韋提聞佛正說,得益分齊者:

問曰:韋提既言得忍,未審何時得忍,出在何文?

答曰:韋提得忍,出在第七觀初。《經》(意)云:「佛告韋提:『佛當為汝分別解說除苦惱法。』說是語時,無量壽佛住立空中,觀音勢至侍立左右。時韋提應時得見,接足作禮。」歡喜讚歎,即得無生法忍。何以得知?如下「利益分」中說言「得見佛身及二菩薩,心生歡喜,歎未曾有,廓然大悟,得無生忍」,非是光臺中見國時得也。

問曰:上文中說言「見彼國土極妙樂事,心歡喜故,應時即得無生法忍」,此之一義,云何通釋?

答曰:如此義者,但是世尊酬前別請,舉勸利益方便之由序。何以得知?次下文中說言「諸佛如來有異方便,令汝得見」,次下日想、水想、冰想,乃至十三觀以來,盡名異方便也。欲使眾生於此觀門一一得成,見彼妙事,心歡喜故,即得無生。斯乃直是如來慈哀末代,舉勸勵修,欲令積學之者無遺,聖力冥加現益故也。

證曰:掌握機系,十有三結,條條順理,以應玄門。訖此義周,三呈前證者矣。

上來雖有七段不同,總是文前玄義。料簡經論相違妨難,一一引教證明,欲使信者無疑,求者無滯,應知。

 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


觀經序分義 卷第二

沙門 善導 集記


從此以下,就文料簡,略作「五門明義」:

一、從「如是我聞」下至「五苦所逼,云何見極樂世界」以來,明其「序分」。

二、從日觀初句「佛告韋提,汝及眾生」下至「下品下生」以來,明「正宗分」。

三、從「說是語時」下至「諸天發心」以來,正明「得益分」。

四、從「阿難白佛」下至「韋提等歡喜」以來,明「流通分」。

此之四義,佛在王宮一會正說。

五、從阿難為耆闍大眾傳說,復是一會,亦有三分:

一、從「爾時世尊,足步虛空,還耆闍崛山」以來,明其「序分」;

二、從「阿難廣為大眾說如上事」以來,明「正宗分」;

三、從「一切大眾歡喜奉行」以來,明「流通分」。

然化必有由,故先明序;由序既興,正陳所說,次明正宗;為說既周,欲以所說傳持末代,歎勝勸學,後明流通。

上來雖有五義不同,略料簡序、正、流通義竟。

又,就前序中,復分為二:

一、從「如是我聞」一句,名為「證信序」;

二、從「一時」下至「云何見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發起序」。

如是我聞:

初、言「證信」者,即有二義:

一、謂「如是」二字,即「總標教主,能說之人」;

二、謂「我聞」兩字,即「別指阿難,能聽之人」。

故言「如是我聞」,此即雙釋二意也。

又,言「如是」者,即指法,定散兩門也。「是」即定辭,機行必益。此明如來所說,言無錯謬,故名「如是」。

又,言「如」者,如眾生意也,隨心所樂,佛即度之;機教相應,復稱為「是」:故言「如是」。

又,言「如是」者,欲明如來所說:說漸如漸,說頓如頓;說相如相,說空如空;說人法如人法,說天法如天法;說小如小,說大如大;說凡如凡,說聖如聖;說因如因,說果如果;說苦如苦,說樂如樂;說遠如遠,說近如近;說同如同,說別如別;說淨如淨,說穢如穢。說一切諸法,千差萬別,如來觀知,歷歷了然;隨心起行,各益不同;業果法然,眾無錯失,又稱為「是」:故言「如是」。

言「我聞」者,欲明阿難是佛侍者,常隨佛後,多聞廣識,身臨座下,能聽能持,教旨親承,表無傳說之錯,故曰「我聞」也。

又,言「證信」者,欲明阿難稟承佛教,傳持末代,為對眾生故,「如是觀法,我從佛聞,證誠可信」,故名「證信序」。此就阿難解也。

二、就「發起序」中,細分為七:

初、從「一時佛在」下至「法王子而為上首」以來,明化前序;

二、從「王舍大城」下至「顏色和悅」以來,正明發起序,禁父之緣;

三、從「時阿闍世」下至「不令復出」以來,明禁母緣;

四、從「時韋提希被幽閉」下至「共為眷屬」以來,明厭苦緣;

五、從「唯願為我廣說」下至「教我正受」以來,明其欣淨緣;

六、從「爾時世尊,即便微笑」下至「淨業正因」以來,明散善顯行緣;

七、從「佛告阿難等諦聽」下至「云何得見極樂國土」以來,正明定善示觀緣。

上來雖有七段不同,廣料簡發起序竟。

初、解「化前序」者,就此序中,即有其四:

一時

初、言「一時」者,正明「起化之時」。佛將說法,先託於時處,但以眾生開悟,必藉因緣;化主臨機,待於時處。

又,言「一時」者,或就日夜十二時、年月四時等。此皆是如來應機攝化時也。

言「處」者,隨彼所宜:如來說法,或在山林處,或在王宮聚落處,或在曠野塚間處,或在多少人天處,或在聲聞菩薩處,或在八部人天王等處,或在純凡若多一二處,或在純聖若多一二處。隨其時處,如來觀知,不增不減,隨緣授法,各益所資。斯乃洪鐘雖響,必待扣而方鳴;大聖垂慈,必待請而當說。故名「一時」也。

又,「一時」者,阿闍世正起逆時,佛在何處?當此一時,如來獨與二眾在彼耆闍,此即以下形上意也,故曰「一時」。

又,言「一時」者,佛與二眾於一時中,在彼耆闍,即聞阿闍世起此惡逆因緣,此即以上形下意也,故曰「一時」。

二、言「佛」者,此即「標定化主,簡異餘佛、獨顯釋迦」意也。

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,

三、從「在王舍城」以下,正明「如來遊化之處」,即有其二:

(一)遊王城聚落,為化在俗之眾;

(二)遊耆山等處,為化出家之眾。

又,「在家」者,貪求五欲,相續是常;縱發清心,猶如畫水。但以隨緣普益,不捨大悲;道俗形殊,無由共住:此名境界住也。

又,「出家」者,亡身捨命,斷欲歸真,心若金剛,等同圓鏡,悕求佛地,即弘益自他;若非絕離囂塵,此德無由可證:此名依止住也。

與大比丘眾,千二百五十人俱;

菩薩三萬二千,文殊師利法王子而為上首。

四、從「與大比丘眾」下至「而為上首」以來,明「佛徒眾」。

就此眾中,即分為二:

一者聲聞眾;二者菩薩眾。

就「聲聞眾」中,即有其九:初言「與」者,佛身兼眾,故名為「與」;二者總大;三者相大;四者眾大;五者耆年大;六者數大;七者尊宿大;八者內有實德大;九者果證大。

問曰:一切經首,皆有此等聲聞以為猶置,有何所以?

答曰:此有別意。云何別意?此等聲聞,多是外道。如《賢愚經》(卷二意)說:優樓頻螺迦葉領五百弟子修事邪法,伽耶迦葉領二百五十弟子修事邪法,那提迦葉領二百五十弟子修事邪法,總有一千,皆受佛化,得羅漢道;其二百五十者,即是舍利、目連弟子,共領一處,修事邪法,亦受佛化,皆得道果:此等四眾,合為一處,故有千二百五十人也。

問曰:此眾中亦有非外道者,何故總標?

答曰:如經中說,此諸外道,常隨世尊,不相捨離。然結集之家,簡取外德,故有異名;是外道者多,非者少。

又問曰:未審此等外道,常隨佛後,有何意也?

答曰:解有二義:一就佛解,二就外道解。

就佛解者:此諸外道,邪風久扇,非是一生,雖入真門,氣習猶在;故使如來知覺,不令外化,畏損眾生正見根芽,惡業增長,此世後生,不收果實。為此因緣,攝令自近,不聽外益。此即就佛解竟。

次就外道解者:迦葉等意,自唯曠劫久沉生死,循還六道,苦不可言;愚癡惡見,封執邪風,不值明師,永流於苦海。但以宿緣有遇,得會慈尊,法澤無私,我曹蒙潤。尋思佛之恩德,碎身之極惘然,致使親事靈儀,無由暫替。此即就外道解竟。

又問曰:此等尊宿,云何名「眾所知識」?

答曰:德高曰尊,耆年曰宿。一切凡聖,知彼內德過人,識其外相殊異,故名「眾所知識」。

上來雖有九句不同,解聲聞眾竟。

次解「菩薩眾」。就此眾中,即有其七:一者標相;二者標數;三者標位;四者標果;五者標德;六者別顯文殊高德之位;七者總結。

又,此等菩薩,具無量行願,安住一切功德之法,遊步十方,行權方便,入佛法藏,究竟彼岸;於無量世界,化成等覺,光明顯曜,普照十方,無量佛土,六種震動;隨緣開示,即轉法輪;扣法鼓,執法劍,震法雷,雨法雨,演法施,常以法音,覺諸世間;摑裂邪網,消滅諸見,散諸塵勞,壞諸欲塹,顯明清白,光融佛法,宣流正化;愍傷眾生,未曾慢恣,得平等法,具足無量,百千三昧,於一念頃,無不周遍;荷負群生,愛之如子,一切善本,皆度彼岸;悉獲諸佛,無量功德,智慧開朗,不可思議。

雖有七句不同,解菩薩眾訖。

上來雖有二眾不同,廣明化前序竟。

二、就「禁父緣」中,即有其七:

爾時王舍大城,

一、從「爾時王舍大城」以下,總明「起化處」。

此明往古百姓,但城中造舍,即為天火所燒;若是王家舍宅,悉無火近。後時百姓,共奏於王:「臣等造宅,數為天火所燒,但是王舍悉無火近,不知有何所以?」王告奏人:「自今以後,卿等造宅之時,但言我今為王造舍。」奏人等各奉王敕,歸還造舍,更不被燒,因此相傳,故名「王舍」。

言「大城」者,此城極大,居民九億,故道「王舍大城」也。

言「起化處」者,即有其二:

一謂闍王起惡,即有禁父母之緣。因禁則厭此娑婆,願託無憂之世界。

二則如來赴請,光變為臺,影現靈儀。夫人即求生安樂,又傾心請行;佛開三福之因,正觀即是定門,更顯九章之益。

為此因緣,故名起化處也。

有一太子,名阿闍世,隨順調達惡友之教。

二、從「有一太子」下至「惡友之教」以來,正明「闍王恍惚之間,信受惡人所誤」。

言「太子」者,彰其位也。

言「阿闍世」者,顯其名也。

又,「阿闍世」者,乃是西國正音,此地往翻,名未生怨,亦名折指。

問曰:何故名未生怨,及名折指也?

答曰:此皆舉昔日因緣,故有此名。言因緣者,元本父王,無有子息,處處求神,竟不能得。忽有相師而奏王言:「臣知山中,有一仙人,不久捨壽,命終以後,必當與王作子。」王聞歡喜:「此人何時捨命?」相師答王:「更經三年,始可命終。」王言:「我今年老,國無繼祀,更滿三年,何由可待?」王即遣使入山,往請仙人曰:「大王無子,闕無紹繼,處處求神,困不能得。乃有相師,瞻見大仙不久捨命,與王作子。請願大仙,垂恩早赴。」使人受教入山,到仙人所,具說王請因緣。仙人報使者言:「我更經三年,始可命終,王敕即赴者,是事不可。」使奉仙教,還報大王,具述仙意。王曰:「我是一國之主,所有人物皆歸屬我。今故以禮相屈,乃不承我意!」王更敕使者:「卿往重請,請若不得,當即殺之。既命終已,可不與我作子也?」使人受敕,至仙人所,具道王意。仙人雖聞使說,意亦不受。使人奉敕,即欲殺之。仙人曰:「卿當語王,我命未盡,王以心口遣人殺我;我若與王作兒者,還以心口遣人殺王。」仙人道此語已,即受死。既死已,即託王宮受生。當其日夜,夫人即覺有身。王聞歡喜,天明即喚相師,以觀夫人,是男是女。相師觀已,而報王言:「是兒非女,此兒於王有損。」王曰:「我之國土皆捨屬之,縱有所損,吾亦無畏。」王聞此語,憂喜交懷。王白夫人言:「吾共夫人私自平章:相師道兒於吾有損,夫人待生之日,在高樓上,當天井中生之,勿令人承接,落在於地,豈容不死也!吾亦無憂,聲亦不露。」夫人即可王之計。及其生時,一如前法,生已墮地,命便不斷,唯損手小指,因即外人同唱言「折指太子」也。

言「未生怨」者,此因提婆達多起惡妒之心故,對彼太子顯發昔日惡緣。云何妒心而起惡緣?提婆惡性,為人兇猛,雖復出家,恆常妒佛名聞利養。然父王是佛檀越,於一時中,多將供養奉上如來,謂金銀七寶、名衣上服、百味果食等,一一色色,皆五百車;香華伎樂,百千萬眾,讚歎圍遶,送向佛會,施佛及僧。

時調達見已,妒心更盛,即向舍利弗所,求學身通。尊者語言:「仁者且學四念處,不須學身通也。」既請不遂心,更向餘尊者邊求,乃至五百弟子等,悉無人教,皆遣學四念處。

請不得已,遂向阿難邊學,語阿難言:「汝是我弟,我欲學通,一一次第教我。」然阿難雖得初果,未證他心,不知阿兄私密學通,欲於佛所起於惡計。阿難遂即喚向靜處,次第教之。

跏趺正坐,先教將心舉身似動想,去地一分一寸想,一尺一丈想,至舍作空無礙想,直過上空中想,還攝心下至本坐處想。

次將身舉心,初時去地一分一寸等,亦如前法。以身舉心,以心舉身,亦隨既至上空已,還攝取身,下至本坐處。

次想身心合舉,還同前法,一分一寸等,周而復始。

次想身心入一切質礙色境中,作不質礙想。

次想一切山、河、大地等色入自身中,如空無礙,不見色相。

次想自身,或大遍滿虛空,坐臥自在,或坐或臥,以手捉動日月,或作小身入微塵中,一切皆作無礙想。阿難如是次第教已。

時調達既受得法已,即別向靜處,七日七夜一心專注,即得身通,一切自在,皆得成就。

既得通已,即向太子殿前,在於空中,現大神變:身上出火,身下出水;或左邊出水,右邊出火;或現大身,或現小身;或坐臥空中,隨意自在。

太子見已,問左右曰:「此是何人?」左右答太子言:「此是尊者提婆。」太子聞已,心大歡喜,遂即舉手喚言:「尊者,何不下來?」提婆既見喚已,即化作嬰兒,直向太子膝上。太子即抱,鳴口弄之,又唾口中,嬰兒遂咽之,須臾還復本身。

太子既見提婆種種神變,轉加敬重。既見太子心敬重已,即說父王供養因緣,色別五百乘車,載向佛所,奉佛及僧。太子聞已,即語尊者:「弟子亦能備具,色各五百車,供養尊者,及施眾僧,可不如彼也。」提婆言:「太子,此意大善!」

自此以後,大得供養,心轉高慢。譬如以杖,打惡狗鼻,轉增狗惡。此亦如是,太子今將利養之杖,打提婆貪心狗鼻,轉加惡盛,因此破僧,改佛法戒,教戒不同。

待佛普為凡聖大眾說法之時,即來會中,從佛索於徒眾:「并諸法藏,盡付囑我。世尊年將老邁,宜可就靜,內自將養。」一切大眾聞提婆此語,愕爾迭互相看,甚生驚怪。

爾時世尊即對大眾語提婆言:「舍利、目連等,即大法將,我尚不將佛法付囑,況汝癡人食唾者乎!」

時提婆聞佛對眾毀辱,猶如毒箭入心,更發癡狂之意。藉此因緣,即向太子所,共論惡計。太子既見尊者,敬心承問言:「尊者,今日顏色憔悴,不同往昔。」提婆答曰:「我今憔悴,正為太子也。」太子敬問:「尊者為我,有何意也?」提婆即答云:「太子知否?世尊年老,無所堪任,當可除之,我自作佛;父王年老,亦可除之,太子自坐正位。新王、新佛治化,豈不樂乎!」太子聞之,極大瞋怒:「勿作是說!」又言:「太子莫瞋。父王於太子,全無恩德。初欲生太子時,父王即遣夫人,在百尺樓上,當天井中生,即望墮地令死。正以太子福力故,命根不斷,但損小指。若不信者,自看小指,足以為驗。」太子既聞此語,更重審言:「實爾已否?」提婆答言:「此若不實,我何故來作漫語也?」因此語已,遂即信用提婆惡見之計,故道「隨順調達惡友之教」也。

收執父王頻婆娑羅,幽閉置於七重室內;制諸群臣,一不得往。

三、從「收執父王」下至「一不得往」以來,正明「父王為子幽禁」。

此明闍世取提婆之惡計,頓捨父子之情,非直失於罔極之恩,逆響因茲滿路。

忽掩王身曰「收」,既得不捨曰「執」,故名「收執」也。

言「父」者,別顯親之極也。

「王」者,彰其位也。

「頻婆」者,彰其名也。

言「幽閉七重室內」者,所為既重,事亦非輕,不可淺禁人間,全無守護。但以王之宮閤,理絕外人,唯有群臣則久來承奉,若不嚴制,恐有情通,故使內外絕交,閉在七重之內也。

國太夫人名韋提希,恭敬大王。澡浴清淨,以酥蜜和 ,用塗其身;諸瓔珞中盛葡萄漿,密以上王。

四、從「國太夫人」下至「密以上王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密奉王食」。

言「國太夫人」者,此明最大也。

言「夫人」者,標其位也。

言「韋提」者,彰其名也。

言「恭敬大王」者,此明夫人既見王身被禁,門戶極難,音信不通,恐絕王身命,遂即香湯滲浴,令身清淨,即取酥蜜,先塗其身,後取乾麨,始安酥蜜之上;即著淨衣,覆之在外,衣上始著瓔珞,如常服法,令外人不怪;又取瓔珞孔,一頭以蠟塞之,一頭孔中盛葡萄漿,滿已還塞,但是瓔珞,悉皆如此。莊嚴既竟,徐步入宮,與王相見。

問曰:諸臣奉敕,不許見王。未審夫人門家不制,放令得入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諸臣身異,復是外人,恐有情通,致使嚴加重制。又,夫人者,身是女人,心無異計,與王宿緣業重,久近夫妻,別體同心,致使人無外慮,是以得入,與王相見。

爾時大王,食 飲漿,求水漱口。漱口畢已,合掌恭敬,向耆闍崛山,遙禮世尊,而作是言:「大目犍連是吾親友,願興慈悲,授我八戒。」

五、從「爾時大王食麨」下至「授我八戒」以來,正明「父王因禁請法」。

此明夫人既見王已,即刮取身上酥麨,團授與王。王得即食,食麨既竟,即於宮內,夫人求得淨水,與王漱口。淨口已竟,不可虛引時朝,心無所寄,是以虔恭合掌,迴面向於耆闍,致敬如來,請求加護。此明身業敬,亦通有意業也。「而作是言」以下,正明口業請,亦通有意業也。

言「大目連是吾親友」者,有其二意:但目連在俗是王別親,既得出家即是門師,往來宮閤,都無障礙。然在俗為親,出家名友,故名「親友」也。

言「願興慈悲,授我八戒」者,此明父王敬法情深,重人過己,若未逢幽難,奉請佛僧不足為難;今既被囚,無由致屈。是以但請目連,受於八戒也。

問曰:父王遙敬,先禮世尊,及其受戒,即請目連,有何意也?

答曰:凡聖極尊,無過於佛,傾心發願,即先禮大師。戒是小緣,是以唯請目連來授。然王意者,貴存得戒,即是義周,何勞迂屈世尊也?

問曰:如來戒法,乃有無量,父王唯請八戒,不請餘也?

答曰:餘戒稍寬,時節長遠,恐畏中間失念,流轉生死。其八戒者,如餘佛經說,「在家人持出家戒」。此戒持心,極細極急。何意然者?但時節稍促,唯限一日一夜,作法即捨。云何知此戒用心行細?如戒文中具顯云「佛子,從今旦至明旦,一日一夜,如諸佛不殺生,能持否?」答言:「能持。」第二又云「佛子,從今旦至明旦,一日一夜,如諸佛不偷盜,不行淫,不妄語,不飲酒,不得脂粉塗身,不得歌舞唱伎及往觀聽,不得上高廣大床」,此上八是戒非齋;「不得過中食」,此一是齋非戒。此等諸戒,皆引諸佛為證。何以故?唯佛與佛,正、習俱盡;除佛以還,惡習等猶在,是故不引為證也。是以得知,此戒用心起行極是細急。又,此戒佛說有八種勝法,若人一日一夜具持不犯,所得功德,超過人天、二乘境界,如經廣說。有斯益故,致使父王日日受之。

時目犍連如鷹隼飛,疾至王所。日日如是,授王八戒。世尊亦遣尊者富樓那為王說法。

六、從「時大目連」下至「為王說法」以來,明其「父王因請,得蒙聖法」。

此明目連得他心智,遙知父王請意,即發神通,如彈指頃到於王所。又恐人不識神通之相,故引快鷹為喻。然目連通力,一念之頃遶四天下百千之匝,豈得與鷹為類也?如是比較,乃有眾多,不可具引,如《賢愚經》具說。

言「日日如是,授王八戒」者,此明父王延命,致使目連數來授戒。

問曰:八戒既言勝者,一受即足,何須日日受之?

答曰:山不厭高,海不厭深,刀不厭利,日不厭明,人不厭善,罪不厭除,賢不厭德,佛不厭聖。然王意者,既被囚禁,更不蒙進止,念念之中,畏人喚殺,為此晝夜傾心,仰憑八戒,望欲積善增高,擬資來業。

言「世尊亦遣富樓那為王說法」者,此明世尊慈悲意重,愍念王身,忽遇囚勞,恐生憂悴。然富樓那者,於聖弟子中最能說法,善有方便,開發人心。為此因緣,如來發遣,為王說法,以除憂惱。

如是時間經三七日,王食 蜜,得聞法故,顏色和悅。

七、從「如是時間」下至「顏色和悅」以來,正明「父王因食聞法,多日不死」。

此正明夫人多時奉食,以除飢渴;二聖又以戒法內資,善開王意。食能延命,戒法養神,失苦亡憂,致使顏容和悅也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明禁父緣竟。

三、就「禁母緣」中,即有其八:

時阿闍世問守門者:「父王今者猶存在耶?」

一、從「時阿闍世」下至「猶存在耶」以來,正明「問父音信」。

此明闍王禁父,日數既多,人交總絕,水食不通,二七有餘,命應終也。作是念已,即到宮門,問守門者:「父王今者猶存在耶?」

問曰:若人食一餐之飯,限至七日即死。父王已經三七,計合命斷無疑,闍王何以不直問曰「門家,父王今者死竟耶?」云何致疑而問「猶存在」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是闍王意密問也。但以萬基之主,舉動不可隨宜。父王既是天性情親,無容言問死,恐失在當時,以成譏過。但以內心標死,口問在者,為欲息永惡逆之聲也。

時守門人白言:「大王,國太夫人身塗 蜜,瓔珞盛漿,持用上王;沙門目連及富樓那從空而來,為王說法,不可禁制。」

二、從「時守門人白言」下至「不可禁制」以來,正明「門家以事具答」。此明闍世前問父王在者,今次門家奉答。

「白言大王,國太夫人」以下,正明夫人密奉王食,王既得食,食能延命,雖經多日,父命猶存。此乃夫人之意,非是門家之過。

問曰:夫人奉食,身上塗麨,衣下密覆,出入往還,無人得見,何故門家具顯夫人奉食之事?

答曰:一切私密,不可久行;縱巧牢藏,事還彰露。父王既禁在宮內,夫人日日往還,若不密持麨食,王命無由得活。今言密者,望門家述夫人意也。夫人謂密,外人不知,不期門家盡以覺之。今既事窮,無由相隱,是以一一具向王說。

言「沙門目連」以下,正明二聖騰空來去,不由門路,日日往還,為王說法。「大王當知:夫人進食,先不奉王教,所以不敢遮約;二聖乘空,此亦不猶門制也。」

時阿闍世,聞此語已,怒其母曰:「我母是賊,與賊為伴;沙門惡人,幻惑咒術,令此惡王多日不死。」即執利劍,欲害其母。

三、從「時阿闍世聞此語」下至「欲害其母」以來,正明「世王瞋怒」。

此明闍王既聞門家分疏已,即於夫人心起惡怒,口陳惡辭。又起三業逆、三業惡:罵父母為賊,名口業逆;罵沙門者,名口業惡;執劍殺母,名身業逆;身口所為,以心為主,即名意業逆。又復,前方便為惡,後正行為逆。

言「我母是賊」以下,正明口出惡辭。云何罵母為賊、賊之伴也?但闍王元心,致怨於父,恨不早終,母乃私為進糧,故令不死,是故罵言「我母是賊、賊之伴」也。

言「沙門惡人」以下,此明闍世瞋母進食,復聞沙門與王來去,致使更發瞋心,故云:「有何咒術,而令惡王多日不死?」

言「即執利劍」以下,此明世王瞋盛,逆及於母。何其痛哉!撮頭擬劍,身命頓在須臾。慈母合掌,曲身低頭,就兒之手。夫人爾時,熱汗遍流,心神悶絕。嗚呼哀哉!恍惚之間,逢斯苦難。

時有一臣,名曰月光,聰明多智,及與耆婆,為王作禮,白言:「大王,臣聞《毗陀論經》說:劫初以來,有諸惡王貪國位故,殺害其父,一萬八千;未曾聞有無道害母。王今為此殺逆之事,污剎利種,臣不忍聞!是旃陀羅,不宜住此。」

時二大臣說此語竟,以手按劍,卻行而退。

四、從「時有一臣,名曰月光」下至「卻行而退」以來,正明「二臣切諫不聽」。

此明二臣,乃是國之輔相,立政之綱紀,望得萬國揚名,八方昉習;忽見闍王起於勃逆,執劍欲殺其母,不忍見斯惡事,遂與耆婆犯顏設諫也。

言「時」者,當闍王欲殺母時也。

言「有一大臣」者,彰其位也。

言「月光」者,彰其名也。

言「聰明多智」者,彰其德也。

言「及與耆婆」者,耆婆亦是父王之子、柰女之兒,忽見家兄於母起逆,遂與月光同諫。

言「為王作禮」者,凡欲咨諫大人之法,要須設拜,以表身敬。今此二臣亦爾,先設身敬,覺動王心,斂手曲躬,方陳本意也。

又,「白言大王」者,此明月光正欲陳辭,望得闍王開心聽攬,為此因緣,故須先白。

言「臣聞《毗陀論經》說」者,此明廣引古今書史、歷帝之文記。古人云:「言不關典,君子所慚。」今既諫事不輕,豈可虛言妄說?

言「劫初以來」者,彰其時也。

言「有諸惡王」者,此明總標非禮暴逆之人也。

言「貪國位故」者,此明非意所貪,奪父坐處也。

言「殺害其父」者,此明既於父起惡,不可久留,故須斷命也。

言「一萬八千」者,此明王今殺父,與彼類同也。

言「未曾聞有無道害母」者,此明自古至今,害父取位,史籍良談;貪國殺母,都無記處。若論劫初以來,惡王貪國,但殺其父,不加慈母,此則引古異今。大王今者貪國殺父,父則有位可貪,可使類同於古;母即無位可求,橫加逆害,是以將今異昔也。

言「王今為此殺母者,污剎利種」也。言「剎利」者,乃是四姓高元,王者之種,代代相承,豈同凡碎?

言「臣不忍聞」者,見王起惡,損辱宗親,惡聲流布,我之性望,恥慚無地。

言「是旃陀羅」者,乃是四姓之下流也。此乃性懷兇惡,不閑仁義,雖著人皮,行同禽獸。王居上族,押臨萬基之主,今既起惡加恩,與彼下流何異也?

言「不宜住此」者,即有二義:

一者王今造惡,不存風禮,京邑、神州豈遣旃陀羅為主也?此即擯出宮城意也;

二者王雖在國,損我宗親,不如遠擯他方,永絕無聞之地,故云「不宜住此」也。

言「時二大臣說此語」以下,此明二臣直諫,切語極粗,廣引古今,望得王心開悟。

言「以手按劍」者,臣自按手中劍也。

問曰:諫辭粗惡,不避犯顏,君臣之義既乖,何以不迴身直去,乃言「卻行而退」也?

答曰:粗言雖逆王,望息害母之心;又恐瞋毒未除,繫劍危己,是以按劍自防,卻行而退。

時阿闍世,驚怖惶懼,告耆婆言:「汝不為我耶?」

五、從「時阿闍世驚怖」下至「汝不為我耶」以來,正明「世王生怖」。

此明闍世既見二臣諫辭粗切,又睹按劍而去,恐臣背我,向彼父王,更生異計,致使情地不安,故稱「惶懼」。「彼既捨我,不知為誰?」心疑不決,遂即口問審之,故云「耆婆,汝不為我也?」

言「耆婆」者,是王之弟也。古人云:「家有衰禍,非親不救。」「汝既是我弟者,豈同月光也?」

耆婆白言:「大王,慎莫害母!」

六、從「耆婆白言」下至「慎莫害母」以來,明「二臣重諫」。

此明耆婆實答大王:「若欲得我等為相者,願勿害母也。」此直諫竟。

王聞此語,懺悔求救,即便捨劍,止不害母。

七、從「王聞此語」下至「止不害母」以來,正明「闍王受諫,放母殘命」。

此明世王既得耆婆諫已,心生悔恨,愧前所造,即向二臣求哀乞命。因即放母脫於死難,手中之劍還歸本匣。

敕語內官,閉置深宮,不令復出。

八、從「敕語內官」下至「不令復出」以來,明其「世王餘瞋禁母」。

此明世王雖受臣諫放母,猶有餘瞋,不令在外;敕語內官,閉置深宮,更莫令出,與父王相見。
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明禁母緣竟。

四、就「厭苦緣」中,即有其四:

時韋提希被幽閉已,愁憂憔悴。

一、從「時韋提希」下至「憔悴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為子幽禁」。

此明夫人雖免死難,更閉在深宮,守當極牢,無由得出,唯有念念懷憂,自然憔悴。傷嘆曰:「禍哉今日苦,遇值闍王喚;利刃中間結,復置深宮難。」

問曰:夫人既得免死入宮,宜應訝樂,何因反更愁憂也?

答曰:即有三義不同:

一、明夫人既自被閉,更無人進食與王;王又聞我在難,轉更愁憂。今既無食加憂者,王之身命定應不久。

二、明夫人既被囚難,何時更見如來之面及諸弟子?

三、明夫人奉教,禁在深宮,內官守當,水泄不通,旦夕之間,唯愁死路。

有斯三義,切逼身心,得無憔悴也!

遙向耆闍崛山,為佛作禮,而作是言:「如來世尊在昔之時,恆遣阿難來慰問我。我今愁憂,世尊威重,無由得見;願遣目連、尊者阿難,與我相見。」

作是語已,悲泣雨淚,遙向佛禮,未舉頭頃。

二、從「遙向耆闍崛山」下至「未舉頭頃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因禁請佛,意有所陳」。

此明夫人既在囚禁,自身無由得到佛邊,唯有單心面向耆闍,遙禮世尊,願佛慈悲,表知弟子愁憂之意。

言「如來在昔之時」以下,此有二義:

一、明父王未被禁時,或可王及我身親到佛邊,或可如來及諸弟子親受王請。然我及王身俱在囚禁,因緣斷絕,彼此情乖。

二、明父王在禁以來,數蒙世尊遣阿難來慰問我。云何慰問?以見父王囚禁,佛恐夫人憂惱,以是因緣,故遣慰問也。

言「世尊威重,無由得見」者,此明夫人內自卑謙,歸尊於佛弟子:「穢質女身,福因尠薄;佛德威高,無由輕觸。願遣目連等與我相見。」

問曰:如來即是化主,應不失時宜;夫人何以不三加致請,乃喚目連等,有何意也?

答曰:佛德尊嚴,小緣不敢輒請。但見阿難,欲傳語往白世尊;佛知我意,復使阿難傳佛之語,指授於我。以斯義故,願見阿難。

言「作是語已」者,總說前意竟也。

言「悲泣雨淚」者,此明夫人自唯罪重,請佛加哀;致敬情深,悲淚滿目。但以渴仰靈儀,復加遙禮,叩頂跱 ,須臾未舉。

爾時世尊在耆闍崛山,知韋提希心之所念,即敕大目犍連及以阿難,從空而來。佛從耆闍崛山沒,於王宮出。時韋提希禮已舉頭,見世尊釋迦牟尼佛,身紫金色,坐百寶蓮華;目連侍左,阿難侍右;釋梵護世諸天,在虛空中,普雨天華,持用供養。

三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下至「天華持用供養」以來,正明「世尊自來赴請」。此明世尊雖在耆闍,已知夫人心念之意。

言「敕大目連等從空而來」者,此明應夫人請也。

言「佛從耆山沒」者,此明夫人宮內禁約極難,佛若現身來赴,恐畏闍世知聞,更生留難;以是因緣,故須此沒彼出也。

言「時韋提禮已舉頭」者,此明夫人致敬之時也。

言「見佛世尊」者,此明世尊宮中已出,致使夫人舉頭即見。

言「釋迦牟尼佛」者,簡異餘佛。但諸佛名通,身相不異,今故標定釋迦,使無疑也。

言「身紫金色」者,顯定其相也。

言「坐百寶華」者,簡異餘座也。

言「目連侍左等」者,此明更無餘眾,唯有二僧。

言「釋梵護世」者,此明天王眾等,見佛世尊隱顯王宮,必說稀奇之法;「我等天人,因韋提故,得聽未聞之益。」各乘本念,普住臨空,天耳遙餐,雨華供養。

又,言「釋」者,即是天帝也。

言「梵」者,即是色界梵王等也。

言「護世」者,即是四天王也。

言「諸天」者,即是色、欲界等天眾,既見天王來向佛邊,彼諸天眾亦從王來,聞法供養。

時韋提希見佛世尊,自絕瓔珞,舉身投地,號泣向佛,白言:世尊,我宿何罪,生此惡子?世尊復有何等因緣,與提婆達多共為眷屬?

四、從「時韋提希見世尊」下至「與提婆共為眷屬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舉頭見佛,口言傷嘆,怨結情深」也。

言「自絕瓔珞」者,此明夫人身莊瓔珞,猶愛未除,忽見如來,羞慚自絕。

問曰:云何自絕也?

答曰:夫人乃是貴中之貴、尊中之尊,身四威儀,多人供給,所著衣服,皆使旁人。今既見佛,恥愧情深,不依鉤帶,頓自掣卻,故云「自絕」也。

言「舉身投地」者,此明夫人內心感結,怨苦難堪,是以從坐踴身而立,從立踴身投地。此乃嘆恨處深,更不事禮拜威儀也。

言「號泣向佛」者,此明夫人婉轉佛前,悶絕號哭。

言「白佛」以下,此明夫人婉轉涕哭,量久少惺,始正身威儀,合掌白佛:「我自一生以來,未曾造其大罪,未審宿業因緣,有何殃咎,而與此兒共為母子?」此明夫人既自障深,不識宿因,今被兒害,謂是橫來──「願佛慈悲,示我徑路。」

言「世尊復有何等因緣」以下,此明夫人向佛陳訴,「我是凡夫,罪惑不盡,有斯惡報,是事甘心;世尊曠劫行道,正、習俱亡,眾智朗然,果圓號佛,未審有何因緣,乃與提婆共為眷屬?」此意有二:

一明夫人致怨於子,忽於父母狂起逆心。

二明又恨提婆,「教我闍世造斯惡計。若不因提婆者,我兒終無此意也」。為此因緣,故致斯問。

又,夫人問佛云「與提婆眷屬」者,即有其二:一者在家眷屬,二者出家眷屬。

言在家者,佛之伯叔有其四人:佛者,即是白淨王兒;金毗者,白飯王兒;提婆者,斛飯王兒;釋魔男者,是甘露飯王兒。此名在家外眷屬也。

言出家眷屬者,與佛作弟子,故名內眷屬也。

上來雖有四句不同,廣明厭苦緣竟。

五、就「欣淨緣」中,即有其八:

唯願世尊,為我廣說無憂惱處,我當往生,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也。

一、從「唯願世尊為我廣說」下至「濁惡世也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通請所求,別標苦界」。

此明夫人遇自身苦,覺世非常,六道同然,無有安心之地;此聞佛說淨土無生,願捨穢身,證彼無為之樂。

此濁惡處,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盈滿,多不善聚。願我未來,不聞惡聲,不見惡人。

二、從「此濁惡處」下至「不見惡人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舉出所厭之境」。

此明閻浮總惡,未有一處可貪,但以幻惑愚夫,飲斯長苦。

言「此濁惡處」者,正明苦界也,又明器世間,亦是眾生依報處,亦名眾生所依處也。

言「地獄」等以下,三品惡果最重也。

言「盈滿」者,此三苦聚,非直獨指閻浮,娑婆亦皆遍有,故言「盈滿」。

言「多不善聚」者,此明三界六道不同,種類恆沙,隨心差別。經云:「業能莊識,世世處處各趣,隨緣受果報,對面不相知。」

言「願我未來」以下,此明夫人真心徹到,厭苦娑婆,欣樂無為,永歸常樂。但無為之境,不可輕爾即階;苦惱娑婆,無由輒然得離。自非發金剛之志,永絕生死之元;若不親從慈尊,何能免斯長嘆?

然「願我未來不聞惡聲惡人」者,此明如闍王、調達,殺父破僧,及惡聲等,願亦不聞不見。但闍王既是親生之子,上於父母起於殺心,何況疏人而不相害?是故夫人不簡親疏,總皆頓捨。

今向世尊,五體投地,求哀懺悔,

三、從「今向世尊」下至「懺悔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淨土妙處、非善不生,恐有餘愆,障不得往,是以求哀,更須懺悔」。

唯願佛日,教我觀於清淨業處。

四、從「唯願佛日」下至「清淨業處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通請去行」。此明夫人上即通請生處,今亦通請得生之行。

言「佛日」者,法、喻雙標也。譬如日出,眾闇盡除;佛智輝光,無明之夜日朗。

言「教我觀於清淨」以下,正明既能厭穢欣淨,若為安心注想,得生清淨處也。

爾時世尊,放眉間光。其光金色,遍照十方無量世界;還住佛頂,化為金臺,如須彌山,十方諸佛淨妙國土皆於中現:

或有國土,七寶合成;

復有國土,純是蓮華;

復有國土,如自在天宮;

復有國土,如玻璃鏡,

十方國土,皆於中現。

有如是等無量諸佛國土,嚴顯可觀,令韋提希見。

五、從「爾時世尊放眉間光」下至「令韋提見」以來,正明「世尊廣現淨土,酬前通請」。

此明世尊以見夫人廣求淨土,如來即放眉間光,照十方國,以光攝國;還來頂上,化作金臺,如須彌山。「如」之言似,似須彌山。此山腰細上闊,所有佛國並於中現,種種不同,莊嚴有異。佛神力故,了了分明,加備韋提,盡皆得見。

問曰:韋提上請「為我廣說無憂之處」,佛今何故不為廣說,乃為金臺普現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彰如來意密也。然韋提發言致請,即是廣開淨土之門,若為之總說,恐彼不見,心猶致惑;是以一一顯現,對彼眼前,信彼所須,隨心自選。

時韋提希白佛言:世尊,是諸佛土雖復清淨,皆有光明,

六、從「時韋提白佛」下至「皆有光明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總領所現,感荷佛恩」。

此明夫人總見十方佛國,並悉精華;欲比極樂莊嚴,全非比況,故云「我今樂生安樂國」也。

問曰:十方諸佛,斷惑無殊,行畢果圓,亦應無二,何以一種淨土,即有斯優劣也?

答曰:佛是法王,神通自在。優之與劣,非凡惑所知。隱、顯隨機,望存化益,或可故隱彼為優,獨顯西方為勝。

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。

七、從「我今樂生彌陀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別選所求」。

此明彌陀本國四十八願,願願皆發增上勝因,依因起於勝行,依行感於勝果,依果感成勝報,依報感成極樂,依樂顯通悲化,依於悲化顯開智慧之門;然悲心無盡,智亦無窮,悲智雙行,即廣開甘露,因茲法潤,普攝群生也;諸餘經典,勸處彌多,眾聖齊心,皆同指讚:有此因緣,致使如來密遣夫人別選也。

唯願世尊,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。

八、從「唯願世尊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請求別行」。

此明韋提既選得生處,還修別行,勵己注心,必望往益。

言「教我思惟」者,即是定前方便,思想憶念彼國依正二報、四種莊嚴也。

言「教我正受」者,此明因前思想漸漸微細,覺想俱亡,唯有定心與前境合,名為正受。

此中略已料簡,至下觀門,更當廣辨,應知。
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明欣淨緣竟。

六、就「散善顯行緣」中,即有其五:

爾時世尊即便微笑,有五色光從佛口出,一一光照頻婆娑羅王頂。

爾時大王雖在幽閉,心眼無障,遙見世尊,頭面作禮,自然增進,成阿那含。

一、從「爾時世尊即便微笑」下至「成阿那含」以來,正明「光益父王」。

此明如來以見夫人願生極樂,更請得生之行,稱佛本心,又顯彌陀願意。因斯二請,廣開淨土之門,非直韋提得去,有識聞之皆往;有斯益故,所以「如來微笑」也。

言「有五色光從佛口出」者,此明一切諸佛心口常威儀法爾,凡所出光,必有利益。

言「一一光照頻婆頂」者,正明口光不照餘方,唯照王頂。

然佛光隨身出處,必皆有益:佛足下放光,即照益地獄道;若光從膝出,照益畜生道;若光從陰藏出,照益鬼神道;若光從臍出,照益修羅道;光從心出,照益於人道;若光從口出,照益二乘之人;若光從眉間出,照益大乘人。

今明此光從口出,直照王頂者,即授其小果。若光從眉間出,即從佛頂入者,即授菩薩記也。如斯義者,廣多無量,不可具述。

言「爾時大王雖在幽閉」以下,正明父王蒙光照頂,心眼得開,障隔雖多,自然相見。斯乃因光見佛,非意所期,致敬歸依,即超證第三之果。

爾時,世尊告韋提希:汝今知否?阿彌陀佛去此不遠。汝當繫念,諦觀彼國,淨業成者。我今為汝廣說眾譬,

二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下至「廣說眾譬」以來,正明「答前夫人別選所求之行」。

此明如來從上耆闍沒,王宮出,訖至此文,世尊默然而坐,總未言說;但中間夫人懺悔、請問,放光、現國等,乃是阿難從佛王宮見此因緣,事了還山,傳向耆闍大眾說如上事,始有此文,亦非是無時佛語也,應知。

言「爾時世尊告韋提」以下,正明告命許說也。

言「阿彌陀佛不遠」者,正明標境以住心。即有其三:

(一)明分齊不遠,從此超過十萬億剎,即是彌陀之國;

(二)明道里雖遙,去時一念即到;

(三)明韋提等,及未來有緣眾生,注心觀念,定境相應,行人自然常見。有斯三義,故云「不遠」也。

言「汝當繫念」以下,正明凡惑障深,心多散動,若不頓捨攀緣,淨境無由得現。此即正教安心住行,若依此法,名為「淨業成」也。

言「我今為汝」以下,此明機緣未具,不可偏說定門,佛更觀機,自開三福之行。

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,得生西方極樂國土。

三、從「亦令未來世」下至「極樂國土」以來,正明「舉機勸修得益」。此明夫人所請利益彌深,及未來迴心皆到。

欲生彼國者,當修三福:

一者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,修十善業;

二者受持三歸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;

三者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,讀誦大乘,勸進行者。

如此三事,名為淨業。

四、從「欲生彼國者」下至「名為淨業」以來,正明「勸修三福之行」。

此明一切眾生,機有二種:一者定,二者散。若依定行,即攝生不盡;是以如來方便,顯開三福,以應散動根機。

言「欲生彼國」者,標指所歸也。

言「當修三福」者,總標行門也。

云何名三?「一者孝養父母」。即有其四:

一、言「孝養父母」者:此明一切凡夫皆藉緣而生。云何藉緣?或有化生,或有濕生,或有卵生,或有胎生。此四生中,各各復有四生,如經廣說。但是相因而生,即有父母;既有父母,即有大恩。若無父者,能生之因即闕;若無母者,所生之緣即乖;若二人俱無,即失託生之地。要須父母緣具,方有受身之處。既欲受身,以自業識為內因,以父母精血為外緣,因緣和合,故有此身。以斯義故,父母恩重。母懷胎已,經於十月,行住坐臥常生苦惱,復憂產時死難;若生已,經於三年,恆常眠屎臥尿,床被衣服皆亦不淨;及其長大,愛婦親兒,於父母處反生憎疾,不行恩孝者,即與畜生無異也。

又,父母者,世間福田之極也;佛者,即是出世福田之極也。

然佛在世時,遇值時年飢儉,人皆餓死,白骨縱橫;諸比丘等,乞食難得。於時世尊待比丘等去後,獨自入城乞食,從旦至中,門門喚乞,無與食者,佛還空缽而歸。明日復去,又還不得;後日復去,又亦不得。忽有一比丘,道逢見佛,顏色異常,似有飢相,即問佛言:「世尊,今已食竟也?」佛言:「比丘,我經三日以來,乞食不得一匙,我今飢虛,無力能共汝語。」比丘聞佛語已,悲淚不能自勝,即自念言:「佛是無上福田,眾生覆護。我此三衣賣卻,買取一缽飯,奉上於佛,今正是時也。」作是念已,即買得一缽飯,急將上佛。佛知而故問言:「比丘,時年飢儉,人皆餓死,汝今何處得此一缽純色飯來?」比丘如前具白世尊。佛又言:「比丘,三衣者,即是三世諸佛之幢相。此衣因緣極尊、極重、極恩。汝今易得此飯與我者,大領汝好心,我不消此飯也。」比丘重白佛言:「佛是三界福田,聖中之極,尚言不消者,除佛以外,誰能消也?」佛言:「比丘,汝有父母已否?」答言:「有。」「汝將供養父母去。」比丘言:「佛尚云不消,我父母豈能消也?」佛言:「得消。何以故?父母能生汝身,於汝有大重恩,為此得消。」佛又問:「比丘,汝父母有信佛心否?」比丘言:「都無信心。」佛言:「今有信心。見汝與飯,大生歡喜,因此即發信心。先教受三歸依,即能消此食也。」時比丘既受佛教,愍仰而去。以此義故,大須孝養父母。

又,佛母摩耶生佛,經七日已即死,生忉利天。佛後成道,至四月十五日,即向忉利天,一夏為母說法,為報十月懷胎之恩。佛尚自收恩,孝養父母,何況凡夫而不孝養?故知父母恩深極重也。

「奉事師長」者:此明教示禮節,學識成德,因行無虧,乃至成佛,此猶師之善友力也。此之大恩,最須敬重。然父母及師長者,名為敬上行也。

言「慈心不殺」者:此明一切眾生皆以命為本,若見惡緣,怖走藏避者,但為護命也。《經》(北本《涅槃經》卷十南本《涅槃經》卷十)云:「一切諸眾生,無不愛壽命,勿殺勿行杖,恕己可為喻。」即為證也。

言「修十善業」者:此明十惡之中,殺業最惡,故列之在初。十善之中,長命最善,故以之相對也。以下九惡九善者,至下九品中,次應廣述。此明世善,又名慈下行也。

二、言「受持三歸」者:此明世善輕微,感報不具;戒德巍巍,能感菩提之果。但眾生歸信,從淺至深,先受三歸,後教眾戒。

言「具足眾戒」者:然戒有多種,或三歸戒,或五戒、八戒、十善戒、二百五十戒、五百戒、沙彌戒,或菩薩三聚戒、十無盡戒等,故名「具足眾戒」也。又,一一戒品中,亦有少分戒、多分戒、全分戒也。

言「不犯威儀」者:此明身口意業、行住坐臥,能與一切戒,作方便威儀也。若輕重粗細,皆能護持,犯即悔過,故云「不犯威儀」。此名戒善也。

三、言「發菩提心」者:此明眾生欣心趣大,不可淺發小因;自非廣發弘心,何能得與菩提相會?

唯願我身,身同虛空,心齊法界,盡眾生性。

我以身業,恭敬供養禮拜,迎送來去,運度令盡。

又,我以口業,讚歎說法,皆受我化,言下得道者令盡。

又,我以意業,入定觀察,分身法界,應機而度,無一不盡。

我發此願,運運增長,猶如虛空,無處不遍,行流無盡,徹窮後際,身無疲倦,心無厭足。

又,言「菩提」者,即是佛果之名。

又,言「心」者,即是眾生能求之心。故云「發菩提心」也。

四、言「深信因果」者,即有其二:一明世間苦樂因果,若作苦因,即感苦果;若作樂因,即感樂果。如似以印印泥,印壞文成,不得疑也。

言「讀誦大乘」者,此明經教,喻之如鏡,數讀數尋,開發智慧。若智慧眼開,即能厭苦、欣樂涅槃等也。

言「勸進行者」,此明苦法如毒,惡法如刀,流轉三有,損害眾生。今既善如明鏡,法如甘露,鏡即照正道以歸真,甘露即注法雨而無竭。欲使含靈受潤,等會法流,為此因緣,故須相勸。

言「如此三事」以下,總結成上行也。

佛告韋提希:汝今知否?此三種業,乃是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。

五、從「佛告韋提」下至「正因」以來,明其「引聖勵凡」。但能決定注心,必往無疑。

上來雖有五句不同,廣明散善顯行緣竟。

七、就「定善示觀緣」中,即有其七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諦聽,諦聽!善思念之。如來今者,為未來世一切眾生,為煩惱賊之所害者,說清淨業。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清淨業」以來,正明「敕聽許說」。

此明韋提前請願生極樂,又請得生之行,如來已許;今就此文,正欲開顯正受之方便。此乃因緣極要,利益處深,曠劫稀聞,如今始說。為斯義故,致使如來總命二人。

言「告阿難」者,我今欲開說淨土之門,汝好傳持,莫令遺失。

言「告韋提」者,汝是請法之人,我今欲說,汝好審聽,思量諦受,莫令錯失。

言「為未來世一切眾生」者,但如來臨化,偏為常沒眾生;今既等布慈雲,望欲普沾來潤。

言「為煩惱賊害」者,此明凡夫障重,妄愛迷深,不謂三惡火坑闇在人之足下;隨緣起行,擬作進道資糧,何其六賊知聞,競來侵奪。今既失此法財,何得無憂苦也?

言「說清淨業」者,此明如來以見眾生罪故,為說懺悔之方,欲令相續斷除,畢竟永令清淨。

又,言「清淨」者,依下觀門,專心念佛,注想西方,念念罪除,故清淨也。

善哉韋提希!快問此事。

二、從「善哉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問當聖意」。

阿難,汝當受持,廣為多眾宣說佛語。

三、從「阿難汝當受持」下至「宣說佛語」以來,正明「勸持勸說,此法深要,好須流布」。

此明如來前則總告,令安心聽受;此文則別敕阿難,受持勿忘,廣多人處,為說流行。

言「佛語」者,此明如來曠劫已除口過,隨有言說,一切聞者自然生信。

如來今者,教韋提希及未來世一切眾生,觀於西方極樂世界。以佛力故,當得見彼清淨國土,如執明鏡自見面像。見彼國土極妙樂事,心歡喜故,應時即得無生法忍。

四、從「如來今者」下至「得無生忍」以來,正明「勸修得益之相」。

此明如來欲為夫人及未來等,顯觀方便,注想西方,捨厭娑婆,貪欣極樂。

言「以佛力故」以下,此明眾生業障,觸目生盲,指掌謂遠他方,隔竹簀即踰之千里。豈況凡夫分外,諸佛境內窺心?自非聖力冥加,彼國何由得睹!

言「如執明鏡自見面像」以下,此明夫人及眾生等,入觀住心,凝神不捨,心境相應,悉皆顯現;當境現時,如似鏡中見物無異也。

言「心歡喜故得忍」者,此明阿彌陀佛國清淨光明,忽現眼前,何勝踴躍!因茲喜故,即得無生之忍,亦名喜忍,亦名悟忍,亦名信忍。此乃玄談,未標得處,欲令夫人等,悕心此益,勇猛專精,心想見時,方應悟忍。此多是十信中忍,非解行以上忍也。

佛告韋提希:汝是凡夫,心想羸劣,未得天眼,不能遠觀。

諸佛如來有異方便,令汝得見。

五、從「佛告韋提」下至「令汝得見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是凡非聖,由非聖故,仰惟聖力冥加,彼國雖遙得睹」。

此明如來恐眾生置惑,謂言夫人是聖非凡,由起疑故,即自生怯弱:「然韋提現是菩薩,假示凡身;我等罪人,無由比及。」為斷此疑,故言「汝是凡夫」也。

言「心想羸劣」者,由是凡故,曾無大志也。

言「未得天眼」者,此明夫人肉眼所見遠近不足為言,況淨土彌遙,云何可見?

言「諸佛如來有異方便」以下,此明若依心所見國土莊嚴者,非汝凡能,普悉歸功於佛也。

時韋提希白佛言:世尊,如我今者,以佛力故,見彼國土;

六、從「時韋提白佛」下至「見彼國土」以來,明其「夫人重牒前恩,欲生起後問」之意。此明夫人領解佛意:「如上光臺所見,謂是己能向見;世尊開示,始知是佛方便之恩。若爾者,佛今在世,眾生蒙念,可使得見西方;佛若涅槃,不蒙加備者,云何得見也?」

若佛滅後,諸眾生等濁惡不善,五苦所逼,云何當見阿彌陀佛極樂世界?

七、從「若佛滅後」下至「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悲心為物,同己往生,永逝娑婆,長遊安樂」。

此明如來期心運度,徹窮後際而未休。但以世代時移,群情淺促,故使如來減永生之壽,泯長劫以類人年,攝憍慢以示無常,化剛強同歸於磨滅,故云「若佛滅後」也。

言「諸眾生」者,此明如來息化,眾生無處歸依,蠢蠢周慞,縱橫走於六道。

言「濁惡不善」者,此明五濁也:一者劫濁,二者眾生濁,三者見濁,四者煩惱濁,五者命濁。

言劫濁者,然劫實非是濁,當劫減時,諸惡加增也。

言眾生濁者,劫若初成,眾生純善;劫若末時,眾生十惡彌盛也。

言見濁者,自身眾惡,總變為善;他上無非,見為不是也。

言煩惱濁者,當今劫末眾生,惡性難親,隨對六根,貪瞋競起也。

言命濁者,由前見、惱二濁,多行殺害,無慈恩養;既行斷命之苦因,欲受長年之果者,何由可得也?

然濁者,體非是善。今略指五濁義竟。

言「五苦所逼」者,八苦中,取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愛別苦,此名五苦也。更加三苦,即成八苦:一者五陰盛苦,二者求不得苦,三者怨憎會苦,總名八苦也。此五濁、五苦、八苦等,通六道受,未有無者,常逼惱之。若不受此苦者,即非凡數攝也。

言「云何當見」以下,此明夫人舉出苦機,此等罪業極深,又不見佛,不蒙加備,云何見於彼國也?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明定善示觀緣竟。

初明證信序,次明化前序,後明發起序。

上來雖有三序不同,總明序分竟。

觀經序分義 卷第二


觀經正宗分定善義 卷第三

沙門 善導 集記

從此以下,次辨正宗,即有其十六。還就一一觀中,對文料簡,不勞預顯。

今定立正宗,與諸師不同,今直以就法定者:從日觀初句,下至下品下生以來,是其正宗。從日觀以上,雖有多義不同,看此文勢,但是由序也,應知。

就初「日觀」中,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五:

佛告韋提希:汝及眾生,應當專心,繫念一處,想於西方。

一、從「佛告韋提」下至「想於西方」以來,正明「總告總勸」。

此明韋提前請彌陀佛國,又請正受之行,如來當時即許為說。但以機緣未備,顯行未周,更開三福之因,以作未聞之益。又,如來重告,勸發流通,此法難聞,廣令開悟。

言「佛告韋提,汝及眾生」者,此明告勸,若欲等出塵勞,求生佛國者,宜須勵意也。

言「應當專心」以下,此明眾生散動,識劇猿猴,心遍六塵,無由暫息;但以境緣非一,觸目起貪亂想,安心三昧何容可得?自非捨緣託靜,相續注心,直指西方,簡餘九域。是以一身、一心、一迴向、一處、一境界、一相續、一歸依、一正念,是名想成就,得正受,此世後生,隨心解脫也。

云何作想?凡作想者,一切眾生,自非生盲,有目之徒皆見日沒。

二、從「云何作想」下至「皆見日沒」以來,正明「牒所觀事」。

此明諸眾生等,久流生死,不解安心,雖指西方,不知云何作意;故使如來為生反問,遣除疑執,以示正念之方。

言「凡作想」者,此明總牒前意,顯後入觀之方便。

言「一切眾生」者,總舉得生之類。

言「自非生盲」以下,此明簡機堪與不堪。

言「生盲」者,從母胎中出,眼即不見物者,名曰生盲。此人不得教作日觀,由不識日輪光相故。除生盲以外,遇緣患者,教作日觀,盡得成就。由未患眼時,識其日輪光明等相,今雖患目,但令善取日輪等相,正念堅持,不限時節,必得成就。

問曰:韋提上請,願見極樂之境,及至如來許說,即先教住心觀日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有三意:

一者:欲令眾生識境住心,指方有在。不取冬夏兩時,唯取春秋二際,其日正東出,直西沒,彌陀佛國,當日沒處,直西超過十萬億剎即是。

二者:欲令眾生識知自業障有輕重。云何得知?由教住心觀日。

初欲住心時,教令跏趺正坐:右腳著左髀上與外齊,左足安右髀上與外齊,左手安右手上,令身正直。合口齒,勿相近,舌柱上顎,為令咽喉及鼻中氣道宣通故。

又令觀身四大,內外俱空,都無一物:

身之地大,皮肉筋骨等,心想散向西方,盡西方際,乃至不見一塵之相;

又想身之水大,血汗津淚等,心想散向北方,盡北方際,乃至不見一塵之相;

又想身之風大,散向東方,盡東方際,乃至不見一塵之相;

又想身之火大,散向南方,盡南方際,乃至不見一塵之相;

又想身之空大,即與十方虛空一合,乃至不見一塵不空之相;

又想身之五大皆空,唯有識大,湛然凝住,猶如圓鏡,內外明照,朗然清淨。

作此想時,亂想得除,心漸凝定。然後徐徐轉心,諦觀於日。其利根者,一坐即見明相現前。當境現時,或如錢大,或如鏡面大,於此明上,即自見業障輕重之相:

一者黑障,猶如黑雲障日;

二者黃障,又如黃雲障日;

三者白障,如似白雲障日。

此日猶雲障故,不得朗然顯照;眾生業障亦如是,障蔽淨心之境,不能令心明照。

行者若見此相,即須嚴飾道場,安置佛像,清淨洗浴,著淨衣,又燒名香,表白諸佛一切賢聖,向佛形像,現在一生,懺悔無始以來,乃身口意業,所造十惡、五逆、四重、謗法、闡提等罪,極須悲涕雨淚,深生慚愧,內徹心髓,切骨自責。懺悔已,還如前坐法,安心取境。境若現時,如前三障盡除,所觀淨境,朗然明淨,此名頓滅障也。

或一懺即盡者,名利根人也。或一懺但除黑障,或一懺得除黃白等障,或一懺但除白障,此名漸除,不名頓滅也。

既自識業相如是,唯須勤心懺悔,日夜三時六時等,但憶得即懺者,最是上根上行人也。譬如湯火燒身,一覺即卻,豈容徒待時、待處、待緣、待人,方始除也?

三者:欲令眾生識知彌陀依正二報、種種莊嚴光明等相,內外照曜,超過此日百千萬倍。行者等,若不識彼境光相者,即看此日輪光明之相,若行住坐臥,禮念憶想,常作此解,不久之間,即得定心,見彼淨土之事,快樂莊嚴。

為此義故,世尊先教作日想觀也。

當起想念,正坐西向,諦觀於日欲沒之處,令心堅住,專想不移。見日欲沒,狀如懸鼓。

三、從「當起想念」下至「狀如懸鼓」以來,「正教觀察」。

此明正身威儀,面向西方,守境住心,堅執不移,所期皆應。

既見日已,閉目開目,皆令明了。

四、從「既見日已」下至「明了」以來,「辨觀成相」。

此明標心見日,制想除緣,念念不移,淨相了然而現。

又,行者初在定中,見此日時,即得三昧定樂,身心內外,融液不可思議。

當見此時,好須攝心令定,不得上心貪取。若起貪心,心水即動;以心動故,淨境即失,或動,或闇,或黑,或青、黃、赤、白等色,不得安定。見此事時,即自念言:「此等境相搖動不安者,由我貪心動念,致使淨境動滅。」即自安心正念,還從本起,動相即除,靜心還現。既知此過,更不得起增上貪心也。

以下諸觀邪正得失,一同此也。觀日見日,心境相應,名為正觀;觀日不見日,乃見餘雜境等,心境不相應,故名邪也。

斯乃娑婆之闇宅,觸事無以比方;唯有朗日舒輝,寄想遠標於極樂。

是為日想,名曰初觀。

五、從「是為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五句不同,廣明日觀竟。

二、就「水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六:

次作水想。見水澄清,亦令明了,無分散意。

既見水已,當起冰想。見冰映徹,作琉璃想。此想成已,見琉璃地,內外映徹。

一、從「次作水想」下至「內外映徹」以來,「總標地體」。

問曰:前教觀日,為知業相等,故令觀日;今此觀中,又教觀水,有何所以?

答曰:日輪常照,以表極樂之長暉;復恐彼地不平,類此穢國之高下。但以娑婆闇宅,唯日能明;此界丘坑,未無高下之處。欲取能平之者,無過於水,示斯可平之相,況彼琉璃之地也。

又,問曰:此界之水,濕而且軟,未審彼地亦同此水也?

答曰:此界之平水,以對彼地,等無高下。又轉水成冰者,對彼琉璃之地,內外映徹也。

此明彌陀曠劫,等行無偏,正習俱亡,能感地輪之映徹。

又,問曰:既教想水以住心、轉水以成冰、轉冰以成琉璃地者,云何作法而令境現?

答曰:若住身威儀,一同前日觀中法。又欲觀水以取定心者,還須對相似之境而觀,即易可得定。行者等,於靜處,取一碗水,著床前地上,好滿盛之,自身在床上坐。當自眉間,著一白物,如豆許大,低頭臨面水上,一心照看此白處,更莫異緣。又,水初在地,波浪不住,臨面觀之,不見面像;為觀不休,漸漸面現。初時面相不住,乍長乍短,乍寬乍狹,乍見不見。此相現時,更須極細用心,不久之間,水波微細,似動不動,面相漸得明現。雖見面上眼耳鼻口等,亦未須取,亦不須妨,但縱身心,知有勿取也;唯取白處,了了觀之,正念守護,勿令失意異緣。當見此時,心漸得住,水性湛然也。

又,行者等,欲識知自心中水波浪不住者,但觀此水動不動之相,即知自心境現不現、明闇之相也。

又,待水靜時,取一米許,當水上,信手投之水中,其水波即動,遍於碗內,自面臨上觀之,其白者即動。更著豆許投之,水波更大,面上白者,或見不見。乃至棗等,投之於水,其波轉大,面上白者,及自身頭面,總皆隱沒不現,猶水動故也。

言碗者,即喻身器也。

言水者,即喻自心水也。

言波浪者,即喻亂想煩惱也。

言漸漸波浪息者,即是制捨眾緣,住心一境也。

言水靜境現者,即是能緣之心無亂,所緣之境不動,內外恬泊,所求之相顯然。

又,細想及粗想,心水即動;心水既動,靜境即失。又細塵及以粗塵,投之寂靜水中,其水波浪即動。

又,行者等,但看此水動不動相,即識自心住不住也。

又,境現失不失、邪正等,一同前日觀也。

又,天親《讚》(《往生論》)云:「觀彼世界相,勝過三界道。究竟如虛空,廣大無邊際。」此即總明彼國地之分量也。

下有金剛七寶金幢,擎琉璃地。其幢八方,八楞具足;一一方面,百寶所成;一一寶珠,有千光明;一一光明,八萬四千色,映琉璃地,如億千日,不可具見。

二、從「下有金剛七寶」下至「不可具見」以來,正明「地下莊嚴」,即有其七:

(一)明幢體等是無漏金剛;

(二)明擎地相,顯映莊嚴;

(三)明方楞具足,表非圓相;

(四)明百寶合成,量出塵沙;

(五)明寶出千光,光周無邊之際;

(六)明光多異色,色照他方,隨機變現,無時不益也;

(七)明眾光散彩,映絕日輪,新往者睹之,卒難周悉。

讚云:

地下莊嚴七寶幢,無量無邊無數億。

八方八面百寶成,見彼無生自然悟。

無生寶國永為常,一一寶流無數光。

行者傾心常對目,騰神踴躍入西方。

又讚云:

西方寂靜無為樂,畢竟逍遙離有無。

大悲薰心遊法界,分身利物等無殊。

或現神通而說法,或現相好入無餘。

變現莊嚴隨意出,群生見者罪皆除。

又讚云:

歸去來,  魔鄉不可停!

曠劫來流轉,六道盡皆經。

到處無餘樂,唯聞愁嘆聲。

畢此生平後,入彼涅槃城。

琉璃地上,以黃金繩雜廁間錯,以七寶界分齊分明。

三、從「琉璃地上」下至「分齊分明」以來,正明「地上莊嚴,顯標殊勝」。

此明依、持、圓、淨:七寶池林等是能依,琉璃寶地是所依;地是能持,池、臺、樹等是所持。

此由彌陀因行周備,致使感報圓明;明淨之義,即「無漏為體」也。

讚云:

寶地莊嚴無比量,處處光明照十方。

寶閣華臺皆遍滿,雜色玲瓏難可量。

寶雲寶蓋臨空覆,聖眾飛通互往來。

寶幢幡蓋隨風轉,寶樂含輝應念迴。

帶惑疑生華未發,合掌籠籠喻處胎。

內受法樂無微苦,障盡須臾華自開。

耳目精明身金色,菩薩徐徐授寶衣。

光觸體得成三忍,即欲見佛下金臺。

法侶迎將入大會,瞻仰尊顏讚善哉。

言「金繩」以下,正明黃金作道,狀似金繩也。或以雜寶為地,琉璃作道;或以琉璃為地,白玉作道;或以紫金白銀為地,百寶作道;或以不可說寶為地,還以不可說寶作道;或以千萬寶為地,二三寶作道。如是轉相間雜,轉共合成,轉相照曜,轉相顯發,光光色色,各各不同,而無雜亂。行者等莫言但有金道,而無餘寶作道也。

一一寶中,有五百色光。其光如華,又似星月,懸處虛空,成光明臺。樓閣千萬,百寶合成。於臺兩邊,各有百億華幢、無量樂器以為莊嚴。

四、從「一一寶中,有五百色光」下至「樂器以為莊嚴」以來,正明「空裏莊嚴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寶出多光;

(二)明喻顯其相;

(三)明光變成臺;

(四)明光變成於樓閣;

(五)明光變成於華幢;

(六)明光變成於寶樂之音。

又明地上雜寶,一一各出五百色光;一一色光,上湧空中,作一光臺;一一臺中,寶樓千萬,各以一、二、三、四,乃至不可說寶以為莊嚴合成也。

言「如華又如星月」者,佛以慈悲,畏人不識,故借喻以顯之。

言「於臺兩邊,各有百億華幢」者,寶地眾多,光明無量,一一光等,化作光臺,遍滿空中。行者等行住坐臥,常作此想。

八種清風從光明出,鼓此樂器,演說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之音。

五、從「八種清風」下至「無我之音」以來,正明「光變樂音,轉成說法之相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八風從光而出;

(二)明風光即出,即鼓樂發音;

(三)明顯說四倒、四真,恆沙等法。

《讚》(《往生論》意)云:「安樂國清淨,常轉無垢輪;一念及一時,利益諸群生。讚佛諸功德,無有分別心;能令速滿足,功德大寶海。」

是為水想,名第二觀。

六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六句不同,廣明水觀竟。

三、就「地想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六:

此想成時,

一、從「此想成時」,正明「結前生後」。

一一觀之,極令了了。閉目開目,不令散失,唯除睡時,恆憶此事。如此想者,名為粗見極樂國地。若得三昧,見彼國地,了了分明,不可具說。

二、從「一一觀之」下至「不可具說」以來,正明「辨觀成相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心標一境,不得總雜觀之;

(二)明既專一境,境即現前,既得現前,必令明了;

(三)明境既現心,閉目開目,守令莫失;

(四)明身四威儀,晝夜常念,唯除睡時,憶持不捨;

(五)明凝心不絕,即見淨土之相,此名想心中見,猶有覺想故;

(六)明想心漸微,覺念頓除,正受相應,證於三昧,真見彼境微妙之事,何由具說?

斯乃地廣無邊,寶幢非一,眾珍曜彩,轉變彌多,是以勸物傾心,恆如對目。

是為地想,名第三觀。

三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佛告阿難:汝持佛語,為未來世一切大眾欲脫苦者,說是觀地法。

四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說是觀地法」以來,正明「勸發流通,隨緣廣說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告命;

(二)明勸持佛語,廣為未來大眾說前觀地之益;

(三)明簡機堪受堪信。欲得捨此娑婆生死之身,八苦、五苦、三惡道苦等,聞即信行者,不惜身命,急為說之。若得一人捨苦出生死者,是名真報佛恩。何以故?諸佛出世,種種方便勸化眾生者,不欲直令制惡修福,受人天樂也。人天之樂,猶如電光,須臾即捨,還入三惡,長時受苦。為此因緣,但勸即令求生淨土,向無上菩提。是故今時有緣相勸,誓生淨土者,即稱諸佛本願意也。若不樂信行者,如《清淨覺經》(卷四意)云:「若有人聞說淨土法門,聞如不聞,見如不見,當知此等,始從三惡道來,罪障未盡,為此無信向耳。佛言:我說此人未可得解脫也。」此《經》(《平等覺經》卷四、《大阿彌陀經》卷下、《大經》卷下意)又云:「若人聞說淨土法門,聞即悲喜交流,身毛為豎者,當知此人,過去已曾修習此法;今得重聞,即生歡喜,正念修行,必得生也。」

(四)明正教觀寶地以住心也。

若觀是地者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;捨身他世,必生淨國,心得無疑。

五、從「若觀是地者」下至「心得無疑」以來,正明「顯觀利益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指法唯觀寶地,不論餘境。

(二)明因觀無漏之寶地,能除有漏多劫罪也。

(三)明捨身以後,必生淨土。

(四)明修因正念,不得雜疑。雖得往生,含華未出,或生邊界,或墮宮胎;或因大悲菩薩入開華三昧,疑障乃除,宮華開發,身相顯然,法侶攜將遊於佛會。

斯乃注心見於寶地,即滅宿障罪愆,願行之業已圓,命盡無疑不往。

今既觀斯勝益,更勸辨知邪正。

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

六、從「作是觀」以下,正明「辨觀邪正」。邪正義者,前日觀中已說。

上來雖有六句不同,廣明地觀竟。

四、就「寶樹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地想成已,次觀寶樹。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次觀寶樹」以來,正明「告命」,「總舉觀名,結前生後」。

觀寶樹者,一一觀之,作七重行樹想。

二、言「觀寶樹」者,重牒觀名也。

言「一一觀之」以下,「生後觀相,正教儀則」。

此明彌陀淨國廣闊無邊,寶樹寶林豈以七行為量也!

今言「七重」者,或有一樹,黃金為根,紫金為莖,白銀為枝,瑪瑙為條,珊瑚為葉,白玉為華,真珠為果。如是七重,互為根莖,乃至華果等,七七四十九重也。或有一寶為一樹者,或二三四,乃至百千萬億不可說寶為一樹者。此義《彌陀經義》中已廣論竟。故名「七重」也。

言「行」者,彼國林樹雖多,行行整直,而無雜亂。

言「想」者,未閑真觀,自在隨心,要藉假想以住心,方能證益也。

一一樹高,八千由旬。

三、從「一一」下至「由旬」以來,正明「樹之體量」。

此明諸寶林樹,皆從彌陀無漏心中流出;由佛心是無漏故,其樹亦是無漏也。《讚》(《往生論》)云:「正道大慈悲,出世善根生。淨光明滿足,如鏡日月輪。」

言「量」者,一一樹高三十二萬里,亦無老死者,亦無小生者,亦無初生漸長者,起即同時頓起,量數等齊。何意然者?彼界位是無漏無生之界,豈有生死漸長之義也?

其諸寶樹,七寶華葉,無不具足;一一華葉,作異寶色:琉璃色中出金色光,玻璃色中出紅色光,瑪瑙色中出硨磲光,硨磲色中出綠真珠光,珊瑚琥珀,一切眾寶以為映飾。

四、從「其諸寶樹」下至「以為映飾」以來,正明「雜樹、雜嚴、雜飾異相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林樹華葉,間雜不同;

(二)明一一根、莖、枝、條、果等,皆具眾寶;

(三)明一一華葉,轉互不同,琉璃色中,出金色光,如是轉相間雜;

(四)明更將一切雜寶而嚴飾之。

又,《讚》(《往生論》)云:「備諸珍寶性,具足妙莊嚴。無垢光炎熾,明淨曜世間。」

又讚云:

彌陀淨國寶樹多,

四面垂條,天衣掛繞;

寶雲含蓋,化鳥連聲,

旋轉臨空,奏法音而入會。

他方聖眾,聽響以開心;

本國能人,見形而取悟。

妙真珠網,彌覆樹上。一一樹上,有七重網;一一網間,有五百億妙華宮殿,如梵王宮,諸天童子自然在中;一一童子,五百億釋迦毗楞伽摩尼寶以為瓔珞,其摩尼光,照百由旬,猶如和合百億日月,不可具名,眾寶間錯,色中上者。

五、從「妙真珠網」下至「色中上者」以來,正明「樹上空裏莊嚴相」,即有其七:

(一)明珠網臨空覆樹;

(二)明網有多重;

(三)明宮殿多少;

(四)明一一宮內多諸童子;

(五)明童子身服珠瓔珞;

(六)明瓔珞光照遠近;

(七)明光超上色。

此諸寶樹,行行相當,葉葉相次。於眾葉間,生諸妙華,華上自然有七寶果。

六、從「此諸寶林」下至「有七寶果」以來,明其「林樹雖多,而無雜亂;華實開時,不從內出」。

斯乃法藏因深,致使自然而有。

一一樹葉,縱廣正等二十五由旬;其葉千色,有百種畫,如天瓔珞。有眾妙華,作閻浮檀金色,如旋火輪,宛轉葉間。

七、從「一一樹葉」下至「宛轉葉間」以來,正明「華葉色相不同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葉量大小,等無差別;

(二)明葉出光色多少;

(三)明恐疑不識,借喻以顯,如天瓔珞;

(四)明葉有妙華,色比天金,相喻火輪;

(五)明迭相顯照,宛轉葉間。

湧生諸果,如帝釋瓶,有大光明,化成幢幡,無量寶蓋;是寶蓋中,映現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佛事,十方佛國亦於中現。

八、從「湧生諸果」下至「亦於中現」以來,正明「果有不思議德用之相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寶果生時,自然湧出。

(二)明借喻以標果相。

(三)明果有神光,化成幡蓋。

(四)明寶蓋圓明,內現三千之界,依正二嚴,種種相現。

(五)明十方淨土普現蓋中,彼國人天無不睹見。又,此樹量彌高,縱廣彌闊,華果眾多,神變非一。一一樹既然,遍滿彼國所有諸樹之果眾多,盡皆如此,應知。一切行者,行住坐臥常作此想。

見此樹已,亦當次第一一觀之,觀見樹、莖、枝、葉、華、果,皆令分明。

九、從「見此樹已」下至「分明」以來,「辨觀成相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結觀成相。

(二)明次第觀之,不得雜亂。

(三)明一一起心住境,先觀樹根,次想莖枝乃至華果,次想網宮,次想童子瓔珞,次想葉量華果光色,次想幡蓋廣現佛事。既能一一次第觀之者,無不明了也。

是為樹想,名第四觀。

十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斯乃寶樹連暉,網簾空殿,華分千色,果現他方。

上來雖有十句不同,廣明寶樹觀竟。

五、就「寶池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
次當想水。欲想水者,

一、從「次當想水」以下,「總舉觀名,即是牒前生後」。

此明寶樹雖精,若無池水,亦未名好。一為不空世界,二為莊嚴依報,為斯義故,有此池渠觀也。

極樂國土,有八池水;一一池水,七寶所成,其寶柔軟,從如意珠王生。

二、從「極樂國土」下至「如意珠王生」以來,正明「池數,並辨出處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標指所歸之國。

(二)明池有八數之名。

(三)明一一池岸,七寶合成,正由寶光映徹,通照八德之水,一同雜寶之色,故名寶水也。

(四)明是諸眾寶,體性柔軟。

(五)明八池之水皆從如意寶中出,即名如意水。此水即有八種之德:一者清淨潤澤,即是色入攝;二者不臭,即是香入攝;三者輕;四者冷;五者軟,即是觸入攝;六者美,是味入攝;七者飲時調適;八者飲已無患,是法入攝。此八德之義,已在《彌陀義》中廣說竟。

又讚云:

極樂莊嚴安養國,八德寶池流遍滿。

四岸含暉間七寶,水色分明映寶光。

體性柔軟無堅觸,菩薩徐行散寶香。

寶香寶雲成寶蓋,寶蓋臨空覆寶幢。

寶幢嚴儀圍寶殿,寶殿寶鈴垂珠網。

寶網寶樂千重轉,隨機讚歎寶宮樓。

一一宮樓有佛會,恆沙聖眾坐思量。

願此有緣常憶念,捨命同生彼法堂。

分為十四支,一一支作七寶妙色。黃金為渠,渠下皆以雜色金剛以為底沙。

三、從「分為十四支」下至「以為底沙」以來,正明「池分異溜,旋還無亂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渠數多少;

(二)明一一渠岸,作黃金色;

(三)明渠下底沙,作雜寶色。

言「金剛」者,即是無漏之體也。

一一水中,有六十億七寶蓮華;一一蓮華,團圓正等十二由旬。其摩尼水,流注華間,尋樹上下;

四、從「一一水中」下至「尋樹上下」以來,正明「水有不思議用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別指渠名,顯彼莊嚴之相;

(二)明渠內寶華多少;

(三)明華量大小;

(四)明摩尼寶水,流注華間;

(五)明寶水從渠而出,尋諸寶樹,上下無礙,故名如意水也。

其聲微妙,演說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、諸波羅蜜,復有讚歎諸佛相好者。

五、從「其聲微妙」下至「諸佛相好者」以來,正明「水有不可思議德」,即有其二:

(一)明寶水華間流注,微波相觸,即出妙聲,聲中皆說妙法。

(二)明寶水上岸,尋樹枝、條、華、果、葉等,或上或下,中間相觸,皆出妙聲。聲中皆說妙法:或說眾生苦事,覺動菩薩大悲,勸令引他;或說人天等法;或說二乘等法;或說地前地上等法;或說佛地三身等法。

如意珠王,湧出金色微妙光明,其光化為百寶色鳥,和鳴哀雅,常讚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。

六、從「如意珠王」下至「念佛法僧」以來,正明「摩尼多有神德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珠王內出金光;

(二)明光化作百寶之鳥;

(三)明鳥聲哀雅,天樂無以比方;

(四)明寶鳥連音,同聲讚歎念佛、法、僧。

然佛是眾生無上大師,除邪向正;法是眾生無上良藥,能斷煩惱毒病,法身清淨;僧是眾生無上福田,但使傾心四事,不憚疲勞,五乘依果,自然應念,所須而至。

其寶珠,前生八味之水,後出種種金光,非直破闇除昏,到處能施佛事。

是為八功德水想,名第五觀。

七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明寶池觀竟。

六、就「寶樓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一:

眾寶國土,

初、言「眾寶國土」者,即是「總舉觀名,牒前生後」。

此明淨土雖有寶流灌注,若無寶樓宮閣,亦未為精,為此依報莊嚴,種種圓備也。

一一界上

二、言「一一界上」者,正明「寶樓住處地界,遍於彼國,樓亦無窮」也。

有五百億寶樓。

三、言「有五百億」者,「正顯其數」。一界之上既然,遍滿彼國亦皆如是,應知。

其樓閣中,有無量諸天作天伎樂。

四、從「其樓閣中」下至「作天伎樂」以來,正明「閣內莊嚴」。

又有樂器,懸處虛空,如天寶幢,不鼓自鳴。

五、從「又有樂器」下至「不鼓自鳴」以下,正明「樓外莊嚴」。寶樂飛空,聲流法響,晝夜六時,如天寶幢,無思成自事也。

此眾音中,皆說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僧。

六、從「此眾音中」下至「念比丘僧」以來,正明「樂雖無識,即有說法之能」。

此想成已,名為粗見極樂世界寶樹、寶地、寶池。

七、從「此想成已」下至「寶池」以來,正明「顯觀成相」。

此明專心住境,悕見寶樓,剋念不移,自上莊嚴總現。

是為總觀想,名第六觀。

八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若見此者,

九、從「若見此者」,「牒前觀相,生後利益」。

除無量億劫極重惡業,命終之後,必生彼國。

十、從「除無量」下至「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依法觀察,除障多劫,身器清淨,應佛本心,捨身他世,必往無疑」。

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

十一、從「作是觀者」下至「邪觀」以來,「辨觀邪正之相」。

上來雖有十一句不同,廣明寶樓觀竟。

七、就「華座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九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諦聽,諦聽!善思念之。吾當為汝,分別解說除苦惱法。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除苦惱法」以來,正明「敕聽許說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告命二人;

(二)明敕聽,令之諦受,正念修行;

(三)明佛為說華座觀法,但能住心緣念,罪苦得除。

汝等憶持,廣為大眾分別解說。

二、從「汝等憶持」下至「解說」以來,正明「勸發流通」。

此明觀法深要,急救常沒眾生,妄愛迷心,漂流六道。汝持此觀,處處勸修,普得知聞,同昇解脫。

說是語時,無量壽佛住立空中,觀世音、大勢至,是二大士侍立左右,光明熾盛,不可具見,百千閻浮檀金色,不得為比。

三、從「說是語時」下至「不得為比」以來,正明「娑婆化主為物故,住想西方;安樂慈尊知情故,則影臨東域」。

斯乃二尊許應無異,直以隱顯有殊;正由器樸之類萬差,致使互為郢匠。

言「說是語時」者,正明就此意中,即有其七:

(一)明告勸二人時也。

(二)明彌陀應聲即現,證得往生也。

(三)明彌陀在空而立者,但使迴心正念,願生我國,立即得生也。

問曰:佛德尊高,不可輒然輕舉,既能不捨本願,來應大悲者,何故不端坐而赴機也?

答曰:此明如來別有密意。但以娑婆苦界,雜惡同居;八苦相燒,動成違返;詐親含笑,六賊常隨;三惡火坑,臨臨欲入。若不舉足以救迷,業繫之牢何由得免?為斯義故,立撮即行,不及端坐以赴機也。

(四)明觀音、勢至以為侍者,表無餘眾也。

(五)明三尊身心圓淨,光明踰盛也。

(六)明佛身光明朗照十方,垢障凡夫何能具睹?

(七)明佛身無漏,光亦同然,豈將有漏之天金比方之也?

時韋提希見無量壽佛已,接足作禮,

四、從「時韋提希見無量壽佛」下至「作禮」以來,正明「韋提實是垢凡女質,不足可言;但以聖力冥加,彼佛現時,得蒙稽首」。

斯乃序臨淨國,喜歎無以自勝;今乃正睹彌陀,更益心開悟忍。

白佛言:世尊,我今因佛力故,得見無量壽佛及二菩薩;

五、從「白佛言」下至「及二菩薩」以來,正明「夫人領荷佛恩,為物陳疑,生於後問」。

此明夫人意者:「佛今現在,蒙尊加念,得睹彌陀;佛滅後眾生,云何可見也?」

未來眾生,當云何觀無量壽佛及二菩薩?

六、從「未來眾生」下至「及二菩薩」以來,明其「夫人為物置請,使同己見」。

佛告韋提希:欲觀彼佛者,當起想念。

七、從「佛告韋提」下至「當起想念」以來,正明「總告許說之言」。

問曰:夫人置請,通己為生;及至如來酬答,但指韋提,不通生也?

答曰:佛身臨化,說法以逗機,不請尚自普弘,何論別指而不等備?但以文略故無,兼為之心必有也。

於七寶地上,作蓮華想。

八、從「七寶地上」下至「華想」以來,正明「教觀方便」。

問曰:眾生盲闇,逐想增勞,對目冥若夜遊;遠標淨境,何由可悉?

答曰:若望眾生,惑障動念,徒自疲勞;仰憑聖力遙加,致使所觀皆見。

云何作法住心而令得見也?欲作法者,諸行者等,先於佛像前至心懺悔,發露所造之罪,極生慚愧,悲泣流淚。

悔過既竟,又心口請釋迦佛、十方恆沙等佛。

又念彼彌陀本願言:「弟子某甲等,生盲罪重,障隔處深。願佛慈悲,攝受護念,指授開悟;所觀之境,願得成就。今頓捨身命,仰屬彌陀,見以不見,皆是佛恩力。」

道此語已,更復至心懺悔。竟已,即向靜處,面向西方,正坐跏趺,一同前法。既住心已,徐徐轉心,想彼寶地,雜色分明。初想不得亂想多境,即難得定;唯觀方寸一尺等,或一日、二日、三日,或四、五、六、七日,或一月、一年、二、三年等,無問日夜,行住坐臥,身口意業常與定合。

唯萬事俱捨,由如失意、聾盲、癡人者,此定必即易得。若不如是,三業隨緣轉,定想逐波飛,縱盡千年壽,法眼未曾開。

若心得定時,或先有明相現,或可先見寶地等,種種分明不思議者。有二種見:

一者想見,猶有知覺故,雖見淨境,未多明了。

二者若內外覺滅,即入正受三昧,所見淨境,即非想見得為比較也。

令其蓮華,一一葉上,作百寶色,有八萬四千脈,猶如天畫;一一脈有八萬四千光,

九、從「令其蓮華」下至「八萬四千光」以來,正明「寶華有種種莊嚴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一一華葉,備眾寶色;

(二)明一一葉,有眾多寶脈;

(三)明一一脈,有眾多光色。

此令行者住心,一一想之,悉令心眼得見。

既見華葉已,次想葉間眾寶。次想寶出多光,光成寶蓋。次想華臺,臺上眾寶及珠網等。次想臺上四柱寶幢。次想幢上寶幔。次想幔上寶珠,光明雜色,遍滿虛空,各現異相。

如是次第,一一住心不捨,不久之間,即得定心;既得定心,彼諸莊嚴,一切顯現,應知。

了了分明,皆令得見。

十、從「了了」下,「辨觀成相」。

華葉小者,縱廣二百五十由旬。如是蓮華,具有八萬四千葉;一一葉間,各有百億摩尼珠王以為映飾;一一摩尼珠,放千光明,其光如蓋,七寶合成,遍覆地上。

十一、從「華葉小者」下至「遍覆地上」以來,正明「葉葉有種種莊嚴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華葉大小;

(二)明華葉多少;

(三)明葉間珠映多少;

(四)明珠有千光;

(五)明一一珠光變成寶蓋;

(六)明寶蓋,上照虛空,下覆寶地。

釋迦毗楞伽寶以為其臺。此蓮華臺,八萬金剛甄叔迦寶、梵摩尼寶、妙真珠網以為交飾。

十二、從「釋迦毗楞伽」下至「以為交飾」以來,正明「臺上莊嚴之相」。

於其臺上,自然而有四柱寶幢;一一寶幢,如百千萬億須彌山;幢上寶幔,如夜摩天宮。復有五百億微妙寶珠以為映飾;

十三、從「於其臺上」下至「妙寶珠以為映飾」以來,正明「幢上莊嚴之相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臺上自有四幢;

(二)明幢之體量大小;

(三)明幢上自有寶幔,狀似天宮;

(四)明幢上自有眾多寶珠,輝光映飾。

一一寶珠,有八萬四千光;一一光,作八萬四千異種金色;一一金色,遍其寶土,處處變化,各作異相:或為金剛臺,或作真珠網,或作雜華雲,於十方面隨意變現,施作佛事。

十四、從「一一寶珠」下至「施作佛事」以來,正明「珠光有不思議德用之相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一一珠有多光;

(二)明一一光各作異色;

(三)明一一光色遍於寶土;

(四)明光所至處,各作異種莊嚴;

(五)明或作金臺、珠網、華雲、寶樂,遍滿十方。

是為華座想,名第七觀。

十五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觀名」。

佛告阿難:如此妙華,是本法藏比丘願力所成。

十六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比丘願力所成」以來,正明「華座得成所由」。

若欲念彼佛者,當先作此華座想。作此想時,不得雜觀,皆應一一觀之,一一葉、一一珠、一一光、一一臺、一一幢,皆令分明,如於鏡中自見面像。

十七、從「若欲念彼佛者」下至「自見面像」以來,正明「重顯觀儀」,如前次第住心,不得雜亂也。

此想成者,滅除五萬億劫生死之罪,必定當生極樂世界。

十八、從「此想成者」下至「生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結觀成相」,即有二益:一明除罪益;二明得生益。

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

十九、從「作是觀者」下至「名為邪觀」以來,正明「辨觀邪正相」。

斯乃華依寶地,葉間奇珍,臺瑩四幢,光施佛事。

上來雖有十九句不同,廣明華座觀竟。

八、就「像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三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見此事已,次當想佛。所以者何?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次當想佛」以來,正明「結前生後」。

言「所以者何」者,是其問也,所以須想佛者何。

諸佛如來是法界身,入一切眾生心想中。

二、從「諸佛如來」下至「心想中」以來,正明「諸佛大慈,應心即現」,有斯勝益故,勸汝想之。

問曰:韋提上請,唯指彌陀;未審如來今總舉諸佛,有何意也?

答曰:欲顯諸佛三身同證,悲智果圓,等齊無二;端身一坐,影現無方;意赴有緣,時臨法界。

言「法界」者,有三義:

一者心遍故,解法界;

二者身遍故,解法界;

三者無障礙故,解法界。

正由心到故,身亦隨到,身隨於心故,言「是法界身」也。

言「法界」者,是所化之境,即眾生界也。

言「身」者,是能化之身,即諸佛身也。

言「入眾生心想中」者,乃由眾生起念,願見諸佛,佛即以無礙智知,即能入彼想心中現。但諸行者,若想念中,若夢、定中見佛者,即成斯義也。

是故汝等心想佛時,是心即是三十二相、八十隨形好。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。諸佛正遍知海,從心想生。

三、從「是故汝等」下至「從心想生」以來,正明「結勸利益」。

此明標心想佛,但作佛解,從頂至足,心想不捨,一一觀之,無暫休息。或想頂相,或想眉間白毫,乃至足下千輪之相。作此想時,佛像端嚴,相好具足,了然而現。乃由心緣一一相故,即一一相現;心若不緣,眾相不可見。但自心想作,即應心而現,故言「是心即是三十二相」也。

言「八十隨形好」者,佛相既現,眾好皆隨也。此正明如來教諸想者,具足觀也。

言「是心作佛」者,依自信心,緣相如作也。

言「是心是佛」者,心能想佛,依想佛身而現,即是心佛也;離此心外,更無異佛者也。

言「諸佛正遍知」者,此明諸佛得圓滿無障礙智,作意不作意,常能遍知法界之心。但能作想,即從汝心想而現,似如生也。

或有行者,將此一門之義,作唯識法身之觀,或作自性清淨佛性觀者,其意甚錯,絕無少分相似也。既言想像,假立三十二相者,真如法界身,豈有相而可緣、有身而可取也?然法身無色,絕於眼對,更無類可方,故取虛空以喻法身之體也。

又,今此觀門等,唯指方立相,住心而取境,總不明無相離念也。如來懸知末代罪濁凡夫,立相住心尚不能得,何況離相而求事者,如似無術通人居空立舍也。

是故應當一心繫念,諦觀彼佛多陀阿伽度、阿羅訶、三藐三佛陀。

四、從「是故應當」下至「三佛陀」以來,正明「如前所益,專住必成,展轉相教,勸觀彼佛」也。

想彼佛者,先當想像。

五、從「想彼佛」者,「牒前生後」。

言「先當想像」者,定所觀境。

閉目開目,見一寶像,如閻浮檀金色,坐彼華上。見像坐已,心眼得開,了了分明,見極樂國,七寶莊嚴:寶地寶池,寶樹行列;諸天寶幔,彌覆其上;眾寶羅網,滿虛空中。見如此事,極令明了,如觀掌中。

六、從「閉目開目」下至「如觀掌中」以來,正明「辨觀成相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身四威儀,眼之開合,見一金像,似現目前,常作此想;

(二)明既能觀像,像即須有坐處,即想前華座,想像在上而坐;

(三)明想見像坐已,心眼即開;

(四)明心眼既開,即見金像及彼極樂諸莊嚴事,地上、虛空了然無礙。

又,觀像住心之法,一如前說。從頂一一想之,面、眉毫相、眼、鼻、口、耳、咽、項、肩、臂、手、指;又,抽心向上想,胸、腹、臍、陰、脛、膝、膞、足、十指、千輪等,一一想之。從上向下名順觀,從下千輪向上名逆觀。如是逆順住心,不久必得成也。又,佛身及華座、寶地等,必須上下通觀。

然十三觀中,此「寶地、寶華、金像」等觀最要。若欲教人,即教此法,但此一法成者,餘觀即自然了也。

見此事已,

七、從「見此」以下,「結成上像身觀,生後二菩薩觀」也。

復當更作一大蓮華,在佛左邊,如前蓮華,等無有異;復作一大蓮華,在佛右邊。想一觀世音菩薩像,坐左華座,亦作金色,如前無異;想一大勢至菩薩像,坐右華座。

八、從「復當更作一大蓮華」下至「坐右華座」以來,正明「成上三身觀,生後多身觀」。欲觀此二菩薩者,一如觀佛法也。

此想成時,佛菩薩像皆放光明。其光金色,照諸寶樹;一一樹下,亦有三蓮華;諸蓮華上,各有一佛、二菩薩像,遍滿彼國。

九、從「此想成時」下至「遍滿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結成上多身觀,生後說法相」。

此明諸行者等,行住坐臥,常緣彼國一切寶樹,一切寶樓、華池等。若禮念,若觀想,常作此解也。

此想成時,行者當聞水流光明,及諸寶樹、鳧、雁、鴛鴦皆說妙法;出定入定,恆聞妙法。行者所聞,出定之時,憶持不捨,

十、從「此想成時」下至「憶持不捨」以來,正明「因定得見極樂莊嚴,又聞一切莊嚴皆能說於妙法;既見聞此已,恆持莫失,名守定心」也。

令與修多羅合。若不合者,名為妄想;若與合者,名為粗想見極樂世界。

十一、從「令與修多羅合」下至「見極樂世界」以來,「辨觀邪正之相」。

是為像想,名第八觀。

十二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作是觀者,除無量億劫生死之罪,於現身中得念佛三昧。

十三、從「作是觀者」下至「得念佛三昧」以來,正明「剋念修觀,現蒙利益」。

斯乃群生障重,真佛之觀難階,是以大聖垂哀,且遣注心形像。

上來雖有十三句不同,廣明像觀竟。

九、就「真身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二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此想成已,次當更觀無量壽佛身相光明。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身相光明」以來,正明「告命」,「結成前像觀,生後真身之觀」也。

阿難當知:無量壽佛,身如百千萬億夜摩天閻浮檀金色,

二、從「阿難當知」下至「金色」以來,正明「顯真佛之身相,踰天金之色」也。

佛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恆河沙由旬。

三、從「佛身高六十」下至「由旬」以來,正明「身量大小」。

眉間白毫,右旋宛轉,如五須彌山;佛眼如四大海水,青白分明;身諸毛孔,演出光明,如須彌山。彼佛圓光,如百億三千大千世界;於圓光中,有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化佛;一一化佛,亦有眾多無數化菩薩以為侍者。

四、從「眉間」下至「菩薩為侍者」以來,正明「總觀身相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毫相大小;

(二)明眼相大小;

(三)明毛孔光大小;

(四)明圓光大小;

(五)明化佛多少;

(六)明侍者多少。

無量壽佛,有八萬四千相;一一相中,各有八萬四千隨形好;一一好中,復有八萬四千光明;一一光明,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。

五、從「無量壽佛」下至「攝取不捨」以來,正明「觀身別相,光益有緣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相多少;

(二)明好多少;

(三)明光多少;

(四)明光照遠近;

(五)明光所及處,偏蒙攝益。

問曰:備修眾行,但能迴向,皆得往生;何以佛光普照,唯攝念佛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有三義:

一明「親緣」:眾生起行,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,彼此三業不相捨離,故名「親緣」也。

二明「近緣」: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現在目前,故名「近緣」也。

三明「增上緣」: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自來迎接;諸邪業繫無能礙者,故名「增上緣」也。

自餘眾行,雖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較也。

是故諸經中,處處廣讚念佛功能。

如《無量壽經》四十八願中,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
又如《彌陀經》中,一日、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
又十方恆沙諸佛證誠不虛也。

又此《經》定散文中,唯標專念名號得生。

此例非一也。

廣顯念佛三昧竟。

其光相好,及與化佛,不可具說。

六、從「其光相好」以下,「結少顯多」。輒欲觀者,難為周悉。

但當憶想,令心眼見。

七、從「但當憶想」以下,正明「莊嚴微妙,出過凡境,雖未證目前,但當憶想,令心眼見」也。

見此事者,即見十方一切諸佛;以見諸佛故,名念佛三昧。作是觀者,名觀一切佛身;以觀佛身故,亦見佛心。佛心者,大慈悲是,以無緣慈,攝諸眾生。

八、從「見此事者」下至「攝諸眾生」以來,正明「功呈不失,觀益得成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因觀得見十方諸佛;

(二)明以見諸佛故,結成念佛三昧;

(三)明但觀一佛,即觀一切佛身也;

(四)明由見佛身故,即見佛心也;

(五)明佛心者,慈悲為體,以此平等大慈,普攝一切也。

作此觀者,捨身他世,生諸佛前,得無生忍。

九、從「作此觀者」下至「得無生忍」以來,正明「捨身他世得生彼益」也。

是故智者,應當繫心,諦觀無量壽佛。觀無量壽佛者,從一相好入:但觀眉間白毫,極令明了;見眉間白毫相者,八萬四千相好自然當現。見無量壽佛者,即見十方無量諸佛;得見無量諸佛故,諸佛現前授記。

十、從「是故智者」下至「現前授記」以來,重明「結勸修觀利益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簡出能修觀人。

(二)明專心諦觀無量壽佛。

(三)明相好眾多,不得總雜而觀,唯觀白毫一相;但得見白毫者,一切眾相自然而現也。

(四)明既見彌陀,即見十方佛也。

(五)明既見諸佛,即於定中得蒙授記也。

是為遍觀一切色身相,名第九觀。

十一、從「是為遍觀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

十二、從「作此觀」以下,正明「辨觀邪正之相」。

斯乃真形量遠,毫若五山,震響隨機,光沾有識;欲使含靈歸命,注想無遺,乘佛本弘,齊臨彼國。

上來雖有十二句不同,廣明真身觀竟。

十、就「觀音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五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見無量壽佛了了分明已,次亦應觀觀世音菩薩。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菩薩」以來,正明「結成前真身觀,生後菩薩觀」。

此菩薩身長八十萬億那由他由旬,身紫金色,頂有肉髻,項有圓光,面各百千由旬。其圓光中,有五百化佛,如釋迦牟尼;一一化佛,有五百化菩薩、無量諸天以為侍者。舉身光中,五道眾生、一切色相,皆於中現。

二、從「此菩薩身長」下至「皆於中現」以來,正明「總標身相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身量大小;

(二)明身色與佛不同;

(三)明肉髻與佛螺髻不同;

(四)明圓光大小;

(五)明化佛侍者多少;

(六)明身光普現五道眾生。

頂上毗楞伽摩尼寶以為天冠;其天冠中,有一立化佛,高二十五由旬。

三、從「頂上毗楞伽」下至「二十五由旬」以來,正明「天冠之內,化佛殊異」。

觀世音菩薩,面如閻浮檀金色。

四、從「觀音」以下,正明「面色與身色不同」。

眉間毫相,備七寶色,流出八萬四千種光明;一一光明,有無量無數百千化佛;一一化佛,無數化菩薩以為侍者,變現自在,滿十方世界,譬如紅蓮華色。

五、從「眉間」下至「蓮華色」以來,正明「毫光轉變,遍滿十方,化侍彌多,更比紅蓮之色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毫相作七寶色;

(二)明毫光多少;

(三)明光有化佛多少;

(四)明侍者多少;

(五)明化侍變現,遍滿十方。

有八十億微妙光明以為瓔珞;其瓔珞中,普現一切諸莊嚴事。

六、從「有八十億光明」下至「莊嚴事」以來,正明「身服光瓔,非眾寶作」。

手掌作五百億雜蓮華色;手十指端,一一指端有八萬四千畫,猶如印文;一一畫,有八萬四千色;一一色,有八萬四千光,其光柔軟,普照一切:以此寶手,接引眾生。

七、從「手掌作五百億」下至「接引眾生」以來,正明「手有慈悲之用」也,即有其六:

(一)明手掌作雜蓮之色;

(二)明一一指端,有八萬印文;

(三)明一一文,有八萬餘色;

(四)明一一色,有八萬餘光;

(五)明光體柔軟,等照一切;

(六)明以此寶光之手,接引有緣也。

舉足時,足下有千輻輪相,自然化成五百億光明臺;下足時,有金剛摩尼華,布散一切,莫不彌滿。

八、從「舉足時」下至「莫不彌滿」以來,正明「足有德用之相」。

其餘身相,眾好具足,與佛無異;

九、從「其餘身相」以下,「指同於佛」。

唯頂上肉髻,及無見頂相,不及世尊。

十、從「唯頂上」下至「不及世尊」以來,正明「師徒位別,果願未圓,致使二相有虧,表居不足之地」也。

是為觀觀世音菩薩真實色身相,名第十觀。

十一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佛告阿難:若欲觀觀世音菩薩者,當作是觀。

十二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下至「當作是觀」以來,正明「重結前文,生其後益」。

作是觀者,不遇諸禍,淨除業障,除無數劫生死之罪。如此菩薩,但聞其名獲無量福,何況諦觀。

十三、從「作是觀者」下至「何況諦觀」以來,正明「勸觀利益」。

若有欲觀觀世音菩薩者,先觀頂上肉髻,次觀天冠,其餘眾相,亦次第觀之,悉令明了,如觀掌中。

十四、從「若有欲觀觀音」下至「如觀掌中」以來,正明「重顯觀儀,勸物傾心,使沾兩益」。

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

十五、從「作是觀」以下,正明「辨觀邪正相」。

斯乃觀音願重,影現十方,寶手停輝,隨機引接。

上來雖有十五句不同,廣明觀音觀竟。

十一、就「勢至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三:

次觀大勢至菩薩。

一、從「次觀大勢至」以下,「總舉觀名」。

此菩薩身量大小亦如觀世音。

二、從「此菩薩身量大小」以下,「次辨觀相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身量,等類觀音;

(二)明身色,等類觀音;

(三)明面相,等類觀音;

(四)明身光相好,等類觀音;

(五)明毫相舒光轉變,等類觀音。

圓光面各百二十五由旬,照二百五十由旬。

三、從「圓光面各百二十五由旬」以下,正明「圓光等,不同觀音之相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圓光大小;

(二)明光照遠近;

(三)明化佛多少;

(四)明化佛侍者多少。

舉身光明,照十方國,作紫金色,有緣眾生,皆悉得見。但見此菩薩一毛孔光,即見十方無量諸佛淨妙光明,是故號此菩薩名無邊光。以智慧光普照一切,令離三塗,得無上力,是故號此菩薩名大勢至。

四、從「舉身光明」下至「名大勢至」以來,正明「身光遠備,照益有緣,等及他方,皆作紫金之色」,即有其八:

(一)明身光總別不同。

(二)明光照遠近。

(三)明光所觸處,皆作紫金之色。

(四)明但與勢至宿業有緣者,即得睹觸此光。

(五)明但見一毛孔光,即能多見諸佛淨妙身光。此即舉少以顯多益,欲使行之者,悕心渴仰,入觀以證之。

(六)明依光以立名。

(七)明光之體用。即無漏為體,故名智慧光;又能除息十方三惡之苦,名無上力,即為用也。

(八)明名大勢至者,此即依德立名也。

此菩薩天冠,有五百寶華;一一寶華,有五百寶臺;一一臺中,十方諸佛,淨妙國土,廣長之相,皆於中現。

五、從「此菩薩天冠」下至「皆於中現」以來,正明「天冠莊嚴之相,與觀音不同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冠上寶華多少;

(二)明一一華上,寶臺多少;

(三)明一一臺中,映現十方諸佛淨土;

(四)明他方土現,彼此都無增減。

頂上肉髻,如缽頭摩華;於肉髻上,有一寶瓶,盛諸光明,普現佛事。

六、從「頂上肉髻」下至「普現佛事」以來,正明「肉髻寶瓶之相」。

餘諸身相,如觀世音,等無有異。

七、從「餘諸身相」以下,「指同觀音」也。

此菩薩行時,十方世界,一切震動;當地動處,有五百億寶華;一一寶華,莊嚴高顯,如極樂世界。

八、從「此菩薩行時」下至「如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行與觀音不同相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行不同相;

(二)明震動遠近相;

(三)明所震動處華現多;

(四)明所現之華,高而且顯,多諸瑩飾,以類極樂莊嚴也。

此菩薩坐時,七寶國土一時動搖。從下方金光佛剎,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剎,於其中間無量塵數分身無量壽佛、分身觀世音、大勢至,皆悉雲集極樂國土,側塞空中,坐蓮華座,演說妙法,度苦眾生。

九、從「此菩薩坐時」下至「度苦眾生」以來,正明「坐不同觀音相」,即有其七:

(一)明坐相;

(二)明先動本國相;

(三)明次動他方遠近相;

(四)明動搖下上佛剎多少相;

(五)明彌陀、觀音等,分身雲集相;

(六)明臨空側塞,皆坐寶華;

(七)明分身說法,各應所宜。

問曰:《彌陀經》云:「彼國眾生,無有眾苦,但受諸樂,故名極樂。」何故此經分身說法乃云「度苦」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今言苦樂者有二種:一者三界中苦樂,二者淨土中苦樂。

言「三界苦樂」者:苦則三塗八苦等,樂則人天五欲、放逸繫縛等樂;雖言是樂,然是大苦,畢竟無有一念真實樂也。

言「淨土苦樂」者:苦則地前望地上為苦,地上望地前為樂;下智證望上智證為苦,上智證望下智證為樂。此例舉一可知也。

今言「度苦眾生」者,但為進下位令昇上位,轉下證令得上證,稱本所求即名為樂,故言「度苦」也。若不然者,淨土之中,一切聖人,皆以無漏為體,大悲為用,畢竟常住,離於分段之生滅,更就何義名為苦也?

作此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見大勢至菩薩,是為觀大勢至色身相,名第十一觀。

十、從「作此觀者」下至「十一觀」以來,正明「辨觀邪正,總結分齊」。

觀此菩薩者,除無數劫阿僧祇生死之罪;

十一、從「觀此菩薩者」以下,正明「修觀利益,除罪多劫」。

作是觀者,不處胞胎,常遊諸佛淨妙國土。

十二、從「作此觀者」下至「淨妙國土」以來,正明「總結前文,重生後益」。

此觀成已,名為具足觀觀世音、大勢至。

十三、從「此觀成」以下,正明「總牒二身,辨觀成相」。

斯乃勢至威高,坐搖他國,能使分身雲集,演法利生,永絕胞胎,常遊法界。

上來雖有十三句不同,廣解勢至觀竟。

十二、就「普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六:

見此事時,

一、從「見此事時」以下,正明「牒前生後」。

當起自心,生於西方極樂世界,於蓮華中結跏趺坐;作蓮華合想,作蓮華開想;蓮華開時,有五百色光來照身想,眼目開想,見佛菩薩滿虛空中,水鳥樹林及與諸佛,所出音聲皆演妙法。

二、從「當起自心」下至「皆演妙法」以來,正明「凝心入觀,即常作自往生想」,即有其九:

(一)明自生想;

(二)明向西想;

(三)明坐華想;

(四)明華合想;

(五)明華開想;

(六)明寶光來照身想;

(七)明既蒙光照,作眼開想;

(八)明眼目既開,作見佛菩薩想;

(九)明聞法想。

與十二部經合。若出定之時,憶持不失。

三、從「與十二部經合」下至「不失」以來,正明「定散無遺,守心常憶」。一則觀心明淨,二則諸惡不生。由內與法樂相應,外則無三邪之障。

見此事已,名見無量壽佛、極樂世界。

四、從「見此事」以下,明「觀成之益」。

是為普觀想,名第十二觀。

五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無量壽佛化身無數,與觀世音及大勢至,常來至此行人之所。

六、從「無量壽」下至「常來至此行人之所」以來,正明「重舉能觀之人,即蒙彌陀等三身護念之益」。

斯乃群生注念,願見西方依正二嚴,了了常如眼見。

上來雖有六句不同,廣解普觀竟。

十三、就「雜想觀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一: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若欲至心生西方者,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告命,結勸生後」。

先當觀於一丈六像,在池水上。

二、從「先當觀於一丈六」以下,正明「觀像以表真,想水以表地」。此是如來教諸眾生易境轉心入觀,或在池水華上,或在寶宮寶閣內,或在寶林寶樹下,或在寶臺寶殿中,或在虛空、寶雲、華蓋之內:如是等處,一一住心想之,皆作化佛想,為令機境相稱,易得成故也。

如先所說,無量壽佛身量無邊,非是凡夫心力所及;

三、從「如先所說」下至「非心力所及」以來,正明「境大心小,卒難成就,致使聖意悲傷,勸觀於小」。

然彼如來宿願力故,有憶想者必得成就。

四、從「然彼如來」下至「必得成就」以來,正明「凡心狹小,聖量彌寬,注想無由,恐難成就」。

斯乃不以小故難成,不由大故不現,「直是彌陀願重,致使想者皆成」。

但想佛像,得無量福,況復觀佛具足身相!

五、從「但想佛像」下至「具足身相」以來,正明「比較顯勝」。想像尚自得福無量,何況觀於真佛者,得益之功更甚。

阿彌陀佛神通如意,於十方國變現自在:或現大身,滿虛空中;或現小身,丈六八尺。

六、從「阿彌陀」下至「丈六八尺」以來,正明「能觀所觀佛像,雖身有大小,明皆是真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彌陀身通無礙,隨意遍周。

言「如意」者有二種:

一者如眾生意,隨彼心念,皆應度之;

二者如彌陀之意,五眼圓照,六通自在,觀機可度者,一念之中,無前無後,身心等赴,三輪開悟,各益不同也。

(二)明或現大身,或現小身;

(三)明身量雖有大小,皆作真金之色。此即定其邪正也。

所現之形,皆真金色;圓光化佛及寶蓮華,如上所說。

七、從「所現之形」以下,正明「身雖大小有殊,光相即與真無異」。

觀世音菩薩及大勢至,於一切處身同;

八、從「觀世音菩薩」以下,正明「指同前觀,佛大侍者亦大,佛小侍者亦小」。

眾生但觀首相,知是觀世音,知是大勢至。

九、從「眾生但觀首相」以下,正明「勸觀二別」。

云何二別?觀音頭首上,有一立化佛;勢至頭首之上,有一寶瓶。

此二菩薩,助阿彌陀佛普化一切。

十、從「此二菩薩」以下,正明「彌陀、觀音、勢至等,宿願緣重,誓同捨惡,等至菩提,影響相隨,遊方化益」。

是為雜想觀,名第十三觀。

十一、從「是為」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十一句不同,廣解雜想觀竟。

上從「日觀」下至「雜想觀」以來,總明世尊答前韋提第四請云「教我思惟、正受」兩句。

總讚云:

初教日觀除昏闇,想水成冰淨內心。

地下金幢相映發,地上莊嚴億萬重。

寶雲寶蓋臨空轉,人天音樂互相尋。

寶樹垂瓔間雜果,池流德水注華中。

寶樓寶閣皆相接,光光相照等無蔭。

三華獨迥超眾座,四幢承縵網珠羅。

稟識心迷由未曉,住心觀像靜坐彼。

一念心開見真佛,身光相好轉彌多。

救苦觀音緣法界,無時不變入娑婆。

勢至威光能震動,隨緣照攝會彌陀。

歸去來,    極樂安身實是精。

正念西歸華含想,見佛莊嚴說法聲。

復有眾生心帶惑,緣真上境恐難成。

致使如來開漸觀,華池丈六等金形。

變現靈儀雖大小,應物時宜度有情。

普勸同生知識等,專心念佛向西傾。

又,就前請中:

初、從「日觀」下至「華座觀」以來,總明依報。

二、從「像觀」下至「雜想觀」以來,總明正報。

上來雖有依正二報不同,廣明定善一門義竟。

觀經正宗分定善義 卷第三


觀經正宗分散善義 卷第四

沙門 善導 集記


從此以下,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。就此義中,即有其二:一明三福以為正因;二明九品以為正行。

今言三福者:

第一福:即是世俗善根。曾來未聞佛法,但自行孝養,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故名世俗善也。

第二福者:此名戒善。就此戒中,即有人天、聲聞、菩薩等戒。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,或有具持不具持,但能迴向,盡得往生。

第三福者:名為行善。此是發大乘心凡夫,自能行行,兼勸有緣,捨惡持心,迴生淨土。

又,就此三福之中,或有一人單行世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單行戒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單行行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行上二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行下二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具行三福,迴亦得生。

或有人等,三福俱不行者,即名十惡、邪見、闡提人也。

言九品者,至文當辨,應知。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。

十四、就「上輩觀」行善,文前總料簡,即為十一門:

(一)者總明告命;

(二)者辨定其位;

(三)者總舉有緣之類;

(四)者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
(五)者正明簡機,堪與不堪;

(六)者正明受法不同;

(七)者正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
(八)者明迴所修行,願生彌陀佛國;

(九)者明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
(十)者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
㈯者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
今此十一門義者,約對九品之文,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,即為一百番義也。

又,此十一門義,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,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。

又,此義若以文來勘者,即有具不具;雖有隱顯,若據其道理,悉皆合有。為此因緣,故須廣開顯出,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。

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。

次下先就「上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二:
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上品上生者: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則雙標二意:

(一)明「告命」;

(二)明「辨定其位」,此即「修學大乘上善凡夫人」也。


若有眾生,願生彼國者,發三種心,即便往生。

三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即便往生」以來,正明「總舉有生之類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能信之人;

(二)明求願往生;

(三)明發心多少;

(四)明得生之益。


何等為三?

一者至誠心,

二者深心,

三者迴向發願心。

具三心者,必生彼國。

四、從「何等為三」下至「必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」,即有其二:

(一)明世尊隨機顯益,意密難知,非佛自問自徵,無由得解;

(二)明如來還自答前三心之數。

《經》云「一者至誠心」。「至」者真,「誠」者實。

欲明一切眾生,身口意業,所修解行,必須真實心中作。

不得外現賢善精進之相,內懷虛假。貪瞋邪偽,奸詐百端,惡性難侵,事同蛇蝎。雖起三業,名為雜毒之善,亦名虛假之行,不名真實業也。

若作如此安心起行者,縱使苦勵身心,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,如炙頭燃者,眾名「雜毒之善」。欲迴此雜毒之行求生彼佛淨土者,此必不可也。何以故?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,乃至一念一剎那,三業所修皆是真實心中作,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。

又,真實有二種:一者自利真實;二者利他真實。

言自利真實者,復有二種:

一者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,行住坐臥,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,我亦如是也;

二者真實心中勤修自他、凡聖等善。

真實心中,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。

又真實心中,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;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,若非善業者,敬而遠之,亦不隨喜也。

又真實心中,身業合掌禮敬、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。

又真實心中,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。

又真實心中,意業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,如現目前。

又真實心中,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。

不善三業,必須真實心中捨。又,若起善三業者,必須真實心中作。

不簡內外明闇,皆須真實,故名「至誠心」。

「二者深心」。言「深心」者,即是深信之心也。亦有二種:

一者決定深信: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

二者決定深信: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,攝受眾生;無疑無慮,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。

又決定深信釋迦佛說此《觀經》三福九品、定散二善,證讚彼佛依正二報,使人欣慕。

又決定深信《彌陀經》中,十方恆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。

又,深信者,仰願一切行者等,一心唯信佛語,不顧身命,決定依行:佛遣捨者即捨,佛遣行者即行,佛遣去處即去。是名隨順佛教、隨順佛意,是名隨順佛願,是名真佛弟子。

又,一切行者,但能依此經深信行者,必不誤眾生也。何以故?佛是滿足大悲人故,實語故。

除佛以還,智行未滿,在其學地,由有正習二障未除,果願未圓。此等凡聖,縱使測量諸佛教意,未能決了;雖有平章,要須請佛證為定也。若稱佛意,即印可言「如是如是」;若不可佛意者,即言「汝等所說,是義不如是」。不印者,即同無記、無利、無益之語;佛印可者,即隨順佛之正教。

若佛所有言說,即是正教、正義、正行、正解、正業、正智;若多若少,眾不問菩薩、人天等定其是非也。

若佛所說,即是了教;菩薩等說,盡名不了教也,應知。

是故今時,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,唯可深信佛語,專注奉行,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,抱惑自迷,廢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
又,深心深信者,決定建立自心,順教修行,永除疑錯,不為一切別解、別行、異學、異見、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。

問曰:凡夫智淺,惑障處深,若逢解行不同人,多引經論來相妨難,證云「一切罪障凡夫,不得往生」者,云何對治彼難,成就信心,決定直進,不生怯退也?

答曰:若有人多引經論,證云不生者,行者即報云:「仁者,雖將經論來證道不生,如我意者,決定不受汝破。

何以故?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,盡皆仰信。然佛說彼經時,處別、時別、對機別、利益別;又,說彼經時,即非說《觀經》《彌陀經》等時。然佛說教備機,時亦不同,彼即通說人天、菩薩之解行;今說《觀經》定散二善,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。為此因緣,我今一心依此佛教,決定奉行。縱使汝等百千萬億道不生者,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。」

又,行者更向說言:「仁者,善聽!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:縱使地前菩薩、羅漢、辟支等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皆引經論證言不生者,我亦未起一念疑心,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。

何以故?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,不為一切所破壞故。

又,行者善聽!縱使初地以上、十地以來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異口同音,皆云『釋迦佛指讚彌陀,毀呰三界六道,勸勵眾生,專心念佛,及修餘善,畢此一身後,必定生彼國者,此必虛妄,不可依信也』,我雖聞此等所說,亦不生一念疑心,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。

何以故?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,佛是實知、實解、實見、實證,非是疑惑心中語故;又,不為一切菩薩異見、異解之所破壞,若實是菩薩者,眾不違佛教也。

又置此事,行者當知:縱使化佛、報佛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各各輝光吐舌,遍覆十方,一一說言『釋迦所說,相讚、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,及修餘善迴願,得生彼淨土者,此是虛妄,定無此事也』,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,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,畏不得生彼佛國也。

何以故?一佛一切佛,所有知見、解行、證悟、果位、大悲等同,無少差別。是故一佛所制,即一切佛同制。如似前佛制斷殺生十惡等罪,畢竟不犯、不行者,即名十善、十行,隨順六度之義。若有後佛出世,豈可改前十善、令行十惡也?以此道理推驗,明知諸佛言行不相違失。

縱令釋迦指勸『一切凡夫,盡此一身專念專修,捨命以後定生彼國』者,即十方諸佛悉皆同讚、同勸、同證。何以故?同體大悲故,一佛所化即是一切佛化,一切佛化即是一佛所化。即《彌陀經》中說:『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,又勸一切凡夫,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。』次下文云:『十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,同讚釋迦能於五濁惡時——惡世界、惡眾生、惡見、惡煩惱、惡邪無信盛時,指讚彌陀名號,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。』即其證也。

又,十方佛等,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,即共同心、同時,各出舌相,遍覆三千世界,說誠實言:『汝等眾生,皆應信是釋迦所說、所讚、所證: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、時節久近,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、七日,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』

是故一佛所說,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也。」

此名「就人立信」也。

次「就行立信」者,然行有二種:一者「正行」,二者「雜行」。

言「正行」者,專依往生經行行者,是名正行。何者是也?

一心專讀誦此《觀經》《彌陀經》《無量壽經》等;

一心專注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國二報莊嚴;

若禮,即一心專禮彼佛;

若口稱,即一心專稱彼佛;

若讚歎供養,即一心專讚歎供養。

是名為正。又,就此正中,復有二種:

一者「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」。

若依禮誦等,即名為「助業」。

除此正助二行以外,自餘諸善,悉名「雜行」。

若修前正助二行,心常親近,憶念不斷,名為無間也。

若行後雜行,即心常間斷,雖可迴向得生,眾名疏雜之行也。

故名「深心」。

「三者迴向發願心」。言「迴向發願心」者:過去及以今生,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,及隨喜他一切凡聖,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:以此自他所修善根,悉皆真實深信心中迴向願生彼國,故名「迴向發願心」也。

又,迴向發願願生者,必須決定真實心中迴向願,作得生想。

此心深信,由若金剛,不為一切異見、異學、別解、別行人等之所動亂破壞,唯是決定一心,投正直進;不得聞彼人語,即有進退,心生怯弱,迴顧落道,即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
問曰:若有解行不同邪雜人等來相惑亂,或說種種疑難,道不得往生,或云:「汝等眾生,曠劫以來,及以今生,身口意業,於一切凡聖身上,具造十惡、五逆、四重、謗法、闡提、破戒、破見等罪,未能除盡。然此等之罪,繫屬三界惡道,云何一生修福念佛,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,永得證悟不退位也?」

答曰:諸佛教行,數越塵沙,稟識機緣,隨情非一。譬如世間人眼可見可信者,如明能破闇,空能含有,地能載養,水能生潤,火能成壞,如此等事,悉名待對之法,即目可見,千差萬別;何況佛法不思議之力,豈無種種益也?隨出一門者,即出一煩惱門也;隨入一門者,即入一解脫智慧門也。

為此隨緣起行,各求解脫。汝何以乃將非有緣之要行障惑於我?然我之所愛,即是我有緣之行,即非汝所求;汝之所愛,即是汝有緣之行,亦非我所求。是故各隨所樂而修其行者,必疾得解脫也。

行者當知:若欲學解,從凡至聖,乃至佛果,一切無礙,皆得學也;若欲學行者,必藉有緣之法,少用功勞,多得益也。

又白一切往生人等:今更為行者說一譬喻,守護信心,以防外邪異見之難。何者是也?

譬如有人,欲向西行,百千之里。

忽然中路,見有二河,一是火河在南,二是水河在北。

二河各闊百步,各深無底,南北無邊。

正水火中間,有一白道,可闊四五寸許。

此道從東岸至西岸,亦長百步。

其水波浪交過濕道,其火焰亦來燒道,水火相交,常無休息。

此人既至空曠迥處,更無人物,多有群賊惡獸,見此人單獨,競來欲殺。

此人怖死,直走向西,忽然見此大河,即自念言:「此河南北不見邊畔,中間見一白道,極是狹小。二岸相去雖近,何由可行?今日定死不疑。」

正欲倒迴,群賊惡獸漸漸來逼。

正欲南北避走,惡獸毒蟲競來向我。

正欲向西尋道而去,復恐墮此水火二河。

當時惶怖,不復可言,即自思念:「我今迴亦死,住亦死,去亦死;一種不免死者,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。既有此道,必應可度。」

作此念時,東岸忽聞人勸聲:「仁者,但決定尋此道行,必無死難!若住即死。」

又,西岸上有人喚言:「汝一心正念直來,我能護汝!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。」

此人既聞此遣彼喚,即自正當身心,決定尋道直進,不生疑怯退心。

或行一分二分,東岸群賊等喚言:「仁者迴來!此道險惡不得過,必死不疑;我等眾無惡心相向。」

此人雖聞喚聲,亦不迴顧,一心直進,念道而行。

須臾即到西岸,永離諸難,善友相見,慶樂無已。

此是喻也。

次合喻者:

言「東岸」者,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。

言「西岸」者,即喻極樂寶國也。

言「群賊、惡獸詐親」者,即喻眾生六根、六識、六塵、五陰、四大也。

言「無人空迥澤」者,即喻常隨惡友,不值真善知識也。

言「水火二河」者,即喻眾生貪愛如水、瞋憎如火也。

言中間「白道」四五寸者,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,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。乃由貪瞋強故,即喻如水火;善心微故,喻如白道。

又,「水波常濕道」者,即喻愛心常起,能染污善心也。

又,「火焰常燒道」者,即喻瞋嫌之心,能燒功德之法財也。

言人行道上「直向西」者,即喻迴諸行業,直向西方也。

言「東岸聞人聲勸遣,尋道直西進」者,即喻釋迦已滅,後人不見,由有教法可尋,即喻之如聲也。

言或行一分二分,「群賊等喚迴」者,即喻別解、別行、惡見人等,妄說見解,迭相惑亂,及自造罪退失也。

言「西岸上有人喚」者,即喻彌陀願意也。

言「須臾到西岸,善友相見喜」者,即喻眾生久沉生死,曠劫輪迴,迷倒自纏,無由解脫;仰蒙釋迦發遣,指向西方,又藉彌陀悲心招喚,今信順二尊之意,不顧水火二河,念念無遺,乘彼願力之道,捨命以後,得生彼國,與佛相見,慶喜何極也。

又,一切行者,行住坐臥,三業所修,無問晝夜時節,常作此解,常作此想,故名「迴向發願心」。

又,言「迴向」者,生彼國已,還起大悲,迴入生死,教化眾生,亦名「迴向」也。

三心既具,無行不成;願行既成,若不生者,無有是處也。

又,此三心,亦通攝定善之義,應知。


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。

五、從「復有三種眾生」以下,正明「簡機,堪能奉法,依教修行」。


何等為三?

一者慈心不殺,具諸戒行;

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;

三者修行六念。

六、從「何等為三」下至「六念」以來,正明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「慈心不殺」:然殺業有多種,或有口殺,或有身殺,或有心殺。言口殺者,處分許可,名為口殺;言身殺者,動身手等指授,名為身殺;言心殺者,思念方便計較等,名為心殺。若論殺業,不簡四生,皆能招罪,障生淨土。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,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,亦是最上勝妙戒也,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云「慈心不殺」也。即有止、行二善:自不殺,故名止善,教他不殺,故名行善;自他初斷,名止善,畢竟永除,名行善。雖有止、持二善,總結成慈下行也。

言「具諸戒行」者:若約人天、二乘之器,即名小戒;若約大心、大行之人,即名菩薩戒。此戒若以位約者,當此上輩三位者,即名菩薩戒。正由人位定故,自然轉成,即合上第二福戒分善根也。

(二)明「讀誦大乘」者:此明眾生性習不同,執法各異。前第一人,但用修慈持戒為能;次第二人,唯將讀誦大乘為是。然戒即能持五乘、三佛之機,法即薰成三賢、十地萬行之智慧。若以德用來比較者,各有一能,即合上第三福第三句云「讀誦大乘」也。

(三)明「修行六念」者:所謂念佛、法、僧,念戒、捨、天等,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也。

言「念佛」者,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、身業功德、意業功德;一切諸佛亦如是。又,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,並諸眷屬菩薩僧。又,念諸佛之戒,及念過去諸佛、現在菩薩等,難作能作,難捨能捨,內捨外捨,內外捨。此等菩薩,但欲念法,不惜身財;行者等既念知此事,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。又,念天者,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,此等難行之行已過,三祇之劫已超,萬德之行已成,灌頂之位已證;行者等既念知已,即自思念:「我身無際以來,共他同時發願斷惡,行菩薩道。他盡不惜身命,行道進位,因圓果熟證聖者,踰於大地微塵;然我等凡夫,乃至今日,虛然流浪,煩惱惡障轉轉增多,福慧微微,若對重昏之臨明鏡也。」忽思忖此事,不勝心驚悲嘆者哉!


迴向發願,願生彼國:

七、從「迴向發願」以下,正明「各各迴前所修之業,向所求處」。


具此功德,一日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

八、從「具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修行時節延促」。

上盡一形,下至一日、一時、一念等;或從一念、十念,至一時、一日、一形。大意者:一發心以後,誓畢此生,無有退轉,唯以淨土為期。

又,言「具此功德」者,或一人具上二,或一人具下二,或一人三種盡具。或有人三種無分者,名作著人皮畜生,非名人也。

又,不問具三不具三,迴盡得往生,應知。


生彼國時,此人精進勇猛故,阿彌陀如來與觀世音、大勢至、無數化佛、百千比丘、聲聞大眾、無量諸天、七寶宮殿;觀世音菩薩執金剛臺,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。阿彌陀佛放大光明,照行者身,與諸菩薩授手迎接。觀世音、大勢至與無數菩薩,讚歎行者,勸進其心。行者見已,歡喜踴躍,自見其身乘金剛臺,隨從佛後,如彈指頃往生彼國。

九、從「生彼國時」下至「往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十一:

(一)明標定所歸之國;

(二)明重顯其行,指出決定精勤者,亦是較量功德強弱;

(三)明彌陀化主,身自來赴;

(四)明「觀音」以下,更顯無數大眾等,皆從彌陀來迎行者;

(五)明寶宮隨眾;

(六)明重觀音、勢至共執金臺,至行者前;

(七)明彌陀放光,照行者之身;

(八)明佛既舒光照及,即與化佛等同時接手;

(九)明既接昇臺,觀音等同聲讚勸行者之心;

(十)明自見乘臺從佛;

㈯正明去時遲疾。


生彼國已,

十、從「生彼國」以下,正明「金臺到彼,更無華合之障」。


見佛色身眾相具足,見諸菩薩色相具足。光明寶林,演說妙法,聞已即悟無生法忍。經須臾間,歷事諸佛,遍十方界,於諸佛前,次第授記。還到本國,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。

十一、從「見佛色身」下至「陀羅尼門」以來,正明「金臺到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者初聞妙法,即悟無生;

(二)者須臾歷事,次第授記;

(三)者本國他方,更證聞持二益。


是名上品上生者。

十二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十二句不同,廣解上品上生義竟。

次就「上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

上品中生者:

一、從「上品中生者」以下,「總舉位名」,即是「大乘次善凡夫人」也。


不必受持、讀誦方等經典;善解義趣,於第一義心不驚動;深信因果,不謗大乘: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
二、從「不必受持」下至「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第六、第七、第八門」中,「迴所修業,定指西方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受法不定。或得讀誦、不得讀誦。

(二)明善解大乘空義。或聽聞諸法一切皆空,生死無為亦空,凡聖明闇亦空,世間六道、出世間三賢十聖等,若望其體性,畢竟不二;雖聞此說,其心坦然,不生疑滯也。

(三)明深信世、出世苦樂二種因果。此等因果及諸道理,不生疑謗;若生疑謗,即不成福行,世間果報尚不可得,何況得生淨土?

此即合第三福第二、第三句也。

(四)明迴前所業,標指所歸。


行此行者,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觀世音、大勢至、無量大眾眷屬圍繞,持紫金臺,至行者前,讚言:「法子,汝行大乘,解第一義,是故我今來迎接汝。」

三、從「行此行者」下至「迎接汝」以來,正明「彌陀與諸聖眾,持臺來應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行者命延不久;

(二)明彌陀與眾自來;

(三)明侍者持臺至行者前;

(四)明佛與聖眾,同聲讚歎,述本所修之業;

(五)明佛恐行者懷疑,故言「我來迎汝」。


與千化佛,一時授手。行者自見坐紫金臺,合掌叉手,讚歎諸佛,如一念頃,即生彼國七寶池中。

四、從「與千化佛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眾聖授手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彌陀與千化佛,同時授手;

(二)明行者既蒙授手,即自見身已坐紫金之臺;

(三)明既自見坐臺,合掌仰讚彌陀等眾;

(四)明正去時遲疾;

(五)明到彼止住寶池之內。


此紫金臺,如大寶華,經宿則開。行者身作紫磨金色,足下亦有七寶蓮華;

五、從「此紫金臺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由行強故,上上即得金剛臺;由行劣故,上中即得紫金臺,生在寶池,逕宿如開也。


佛及菩薩俱時放光,照行者身。目即開明,因前宿習,普聞眾聲,純說甚深第一義諦。即下金臺,禮佛合掌,讚歎世尊。經於七日,應時即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得不退轉;

六、從「佛及菩薩,俱時放光」下至「得不退轉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佛光照身;

(二)明行者既蒙照體,目即開明;

(三)明人中所習,到彼眾聲所彰,還聞其法;

(四)明既得眼開聞法,即下金臺,親到佛邊,歌揚讚德;

(五)明逕時七日,即得無生。

言「七日」者,恐此間七日,不指彼國七日也。此間逕於七日者,彼處即是一念須臾間也,應知。


應時即能飛行遍至十方,歷事諸佛,於諸佛所,修諸三昧。經一小劫,得無生忍,現前授記。

七、從「應時即能飛至十方」下至「現前授記」以來,正明「他方得益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身至十方;

(二)明一一歷供諸佛;

(三)明修多三昧;

(四)明延時得忍;

(五)明一一佛邊,現蒙授記。


是名上品中生者。

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上品中生竟。

次就「上品下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

上品下生者:

一、從「上品下生者」以下,「總舉位名」,即是「大乘下善凡夫人」也。


亦信因果,不謗大乘,但發無上道心:

二、從「亦信因果」下至「無上道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六門」中,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所信因果不定,或信不信,故名為「亦」;或可亦同前深信也。又,雖信不深,善心數退,惡法數起,此乃由不深信苦樂因果也。若深信生死苦者,罪業畢竟不重犯;若深信淨土無為樂者,善心一發,永無退失也。

(二)明信雖間斷,於一切大乘不得疑謗。若起疑謗者,縱使千佛遶身,無由可救也。

(三)明以上諸善似亦無功,唯發一念厭苦,樂生諸佛境界,速滿菩薩大悲願行,還入生死,普度眾生,故名「發菩提心」也。此義第三福中已明竟。


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
三、從「以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迴前正行,向所求處」。


行者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觀世音、大勢至,與諸菩薩,持金蓮華,化作五百佛,來迎此人。五百化佛一時授手,讚言:「法子,汝今清淨,發無上道心,我來迎汝。」見此事時,即自見身坐金蓮華;坐已華合,隨世尊後,即得往生七寶池中。

四、從「行者命欲終時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臨終聖來迎接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九:

(一)明命延不久。

(二)明彌陀與諸聖眾,持金華來應。

(三)明化佛同時授手。

(四)明聖眾同聲等讚。

(五)明行者罪滅,故云「清淨」;述本所修,故云「發無上道心」。

(六)明行者雖睹靈儀,疑心恐不得往生,是故聖眾同聲告言「我來迎汝」。

(七)明既蒙告及,即見自身已坐金華之上,籠籠而合。

(八)明隨佛身後,一念即生。

(九)明到彼在寶池中。


一日一夜,蓮華乃開。

五、從「一日一夜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

七日之中,乃得見佛;雖見佛身,於眾相好,心不明了。於三七日後乃了了見,聞眾音聲,皆演妙法;

六、從「七日之中」下至「皆演妙法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。


遊歷十方,供養諸佛,於諸佛前,聞甚深法。經三小劫,得百法明門,住歡喜地。

七、從「遊歷十方」下至「住歡喜地」以來,正明「他方得益」,亦名後益也。


是名上品下生者。

是名上輩生想,名第十四觀。

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上品下生竟。

讚云:

上輩上行上根人,求生淨土斷貪瞋。

就行差別分三品,五門相續助三因。

一日七日專精進,畢命乘臺出六塵。

慶哉難逢今得遇,永證無為法性身。

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上輩一門之義竟。

十五、就「中輩觀」行善,文前總料簡,即為十一門:

(一)者總明告命;

(二)者正明辨定其位;

(三)者正明總舉有緣之類;

(四)者正明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
(五)者正明簡機,堪與不堪;

(六)者正明受法不同;

(七)者正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
(八)者正明迴所修行,願生彌陀佛國;

(九)者正明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
(十)者正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
㈯者正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
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廣料簡中輩三品竟。

次就「中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

中品上生者:

二、從「中品上生者」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小乘根性上善凡夫人」也。


若有眾生,受持五戒,持八戒齋,修行諸戒,不造五逆,無眾過患:

三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無眾過患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簡機,堪與不堪。

(二)明受持小乘齋戒等。

(三)明小戒力微,不消五逆之罪。

(四)明雖持小戒等,不得有犯;設有餘愆,恆須改悔,必令清淨:此即合上第二戒善之福也。然修戒時,或是終身,或一年、一月、一日、一夜、一時等,此時亦不定,大意皆畢命為期,不得毀犯也。


以此善根,迴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。

四、從「以此善根迴向」以下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迴所修業,向所求處」。


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,放金色光,至其人所,演說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,讚歎出家得離眾苦。行者見已,心大歡喜。自見己身坐蓮華臺,長跪合掌,為佛作禮。未舉頭頃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

五、從「臨命終時」下至「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命延不久。

(二)明彌陀與比丘眾來,無有菩薩。由是小乘根性,還感小根之眾也。

(三)明佛放金光,照行者身。

(四)明佛為說法,又讚出家離多眾苦:種種俗緣、家業、王官、長征、遠防等。汝今出家,仰於四輩,萬事不憂,迥然自在,去住無障,為此得修道業,是故讚云「離眾苦」也。

(五)明行者既見聞已,不勝欣喜,即自見身已坐華臺,低頭禮佛。

(六)明行者低頭在此,舉頭已在彼國也。


蓮華尋開;

六、從「蓮華尋開」者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

當華敷時,聞眾音聲讚歎四諦,應時即得阿羅漢道,三明六通,具八解脫。

七、從「當華敷時」下至「八解脫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寶華尋發。此由戒行精強故也。

(二)明法音同讚四諦之德。

(三)明到彼聞說四諦,即獲羅漢之果。

言「羅漢」者,此云無生,亦云無著。因亡故無生,果喪故無著。

言「三明」者,宿命明、天眼明、漏盡明也。

言「八解脫」者,內有色、外觀色,一解脫;內無色、外觀色,二解脫;不淨相,三解脫;四空及滅盡,總成八也。


是名中品上生者。

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中品上生竟。

次就「中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

中品中生者:

一、從「中品中生」者,「總舉行名,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小乘下善凡夫人」也。


若有眾生,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,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,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,威儀無缺:

二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威儀無缺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六、七門」中,「簡機、時分、受法等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受持八戒齋;

(二)明受持沙彌戒;

(三)明受持具足戒。

此三品戒,皆同一日一夜,清淨無犯;乃至輕罪,如犯極重之過。三業威儀,不令有失也。此即合上第二福,應知。


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
三、從「以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迴所修業,向所求處」。


戒香熏修,如此行者,命欲終時,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,放金色光,持七寶蓮華,至行者前。行者自聞空中有聲,讚言:「善男子,如汝善人,隨順三世諸佛教故,我來迎汝。」行者自見坐蓮華上,蓮華即合,生於西方極樂世界,在寶池中。

四、從「戒香熏修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行者終時,聖來迎接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八:

(一)明命延不久;

(二)明彌陀與諸比丘眾來;

(三)明佛放金光,照行者身;

(四)明比丘持華來現;

(五)明行者自見聞空聲等讚;

(六)明佛讚言「汝深信佛語,隨順無疑,故來迎汝」;

(七)明既蒙佛讚,即見自坐華座,坐已華合;

(八)明華既合已,即入西方寶池之內。


經於七日,蓮華乃敷;

五、從「經於七日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

華既敷已,開目合掌,讚歎世尊;聞法歡喜,得須陀洹。經半劫已,成阿羅漢。

六、從「華既敷已」下至「成羅漢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華開見佛;

(二)明合掌讚佛;

(三)明聞法得於初果;

(四)明經半劫已,方成羅漢。


是名中品中生者。

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中品中生竟。

次就「中品下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

中品下生者:

一、從「中品下生」以下,正明「總舉行名,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世善上福凡夫人」也。


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孝養父母,行世仁慈。

二、從「若有善男子」下至「行世仁慈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、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簡機;

(二)明孝養父母,奉順六親,即合上初福第一、第二句;

(三)明此人性調柔善,不簡自他,見物遭苦,起於慈敬;

(四)正明此品之人,不曾見聞佛法,亦不解悕求,但自行孝養也,應知。


此人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,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;

三、從「此人命欲終時」下至「四十八願」以來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臨終遇逢佛法,時節分齊」。


聞此事已,尋即命終,譬如壯士屈伸臂頃,即生西方極樂世界。

四、從「聞此事已」下至「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得生之益,去時遲疾」也。


經七日已,

五、從「生經七日」者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不開為異」。


遇觀世音及大勢至,聞法歡喜,得須陀洹。過一小劫,成阿羅漢。

六、從「遇觀世音」下至「成羅漢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逕時以後,得遇觀音、大勢;

(二)明既逢二聖,得聞妙法;

(三)明逕一小劫以後,始悟羅漢也。


是名中品下生者。

是名中輩生想,名第十五觀。

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中品下生竟。

讚云:

中輩中行中根人,一日齋戒處金蓮。

孝養父母教迴向,為說西方快樂因。

佛與聲聞眾來取,直到彌陀華座邊。

百寶華籠經七日,三品蓮開證小真。

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中輩一門之義竟。

十六、就「下輩觀」善惡二行,文前料簡,即為十一門:

(一)者總明告命;

(二)者辨定其位;

(三)者總舉有緣生類;

(四)者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
(五)者簡機,堪與不堪;

(六)者明受苦樂二法不同;

(七)者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
(八)者明迴所修行,向所求處;

(九)者明臨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
(十)者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
㈯者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
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總料簡下輩三位竟。

次就「下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九:
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告命」。


下品上生者:

二、從「下品上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造十惡輕罪凡夫人」也。


或有眾生,作眾惡業;雖不誹謗方等經典,如此愚人多造惡法,無有慚愧。

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無有慚愧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門」中,「簡機,舉出一生以來,造惡輕重之相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總舉造惡之機;

(二)明造作眾惡;

(三)明雖作眾罪,於諸大乘,不生誹謗;

(四)明重牒造惡之人,非智者之類也;

(五)明此等愚人,雖造眾罪,總不生愧心。


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;以聞如是諸經名故,除卻千劫極重惡業。智者復教合掌叉手,稱「南無阿彌陀佛」;稱佛名故,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
四、從「命欲終時」下至「生死之罪」以來,正明「造惡人等,臨終遇善聞法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命延不久;

(二)明忽遇往生善知識;

(三)明善人為讚眾經;

(四)明以聞經功力,除罪千劫;

(五)明智者轉教稱念彌陀之號;

(六)明以稱彌陀名故,除罪五百萬劫。

問曰:何故聞經十二部,但除罪千劫;稱佛一聲,即除罪五百萬劫者,何意也?

答曰:造罪之人障重,加以死苦來逼,善人雖說多經,餐受之心浮散;由心散故,除罪稍輕。又,佛名是一,即能攝散以住心,復教令正念稱名,由心重故,即能除罪多劫也。


爾時彼佛即遣化佛、化觀世音、化大勢至,至行者前,讚言:「善男子,以汝稱佛名故,諸罪消滅,我來迎汝。」作是語已,行者即見化佛光明遍滿其室;見已歡喜,即便命終,乘寶蓮華,隨化佛後,生寶池中。

五、從「爾時彼佛」下至「生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化眾來迎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六:

(一)明行者正稱名時,彼彌陀即遣化眾,應聲來現。

(二)明化眾既已身現,即同讚行人。

(三)明所聞化讚,但述「稱佛之功,我來迎汝」,不論聞經之事。然望佛願意者,唯勸正念稱名,往生義疾,不同雜散之業。如此經及諸部中,處處廣歎,勸令稱名,將為要益也,應知。

(四)明既蒙化眾告及,即見光明遍室。

(五)明既蒙光照,報命尋終。

(六)明乘華從佛,生寶池中。


經七七日,蓮華乃敷;

六、從「經七七日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

當華敷時,大悲觀世音菩薩及大勢至菩薩,放大光明,住其人前,為說甚深十二部經;聞已信解,發無上道心。經十小劫,具百法明門,得入初地。

七、從「當華敷時」下至「得入初地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五:

(一)明觀音等先放神光;

(二)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;

(三)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;

(四)明行者聞已,領解發心;

(五)明遠逕多劫,證臨百法之位也。


是名下品上生者。

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
得聞佛名、法名,及聞僧名;聞三寶名,即得往生。

九、從「得聞佛名」以下,「重舉行者之益,非但念佛獨得往生,法、僧通念亦得去也」。

上來雖有九句不同,廣解下品上生竟。

次就「下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

下品中生者:

二、從「下品中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破戒次罪凡夫人」也。


或有眾生,毀犯五戒、八戒及具足戒;如此愚人,偷僧祇物,盜現前僧物,不淨說法,無有慚愧,以諸惡業而自莊嚴。如此罪人,以惡業故,應墮地獄。

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應墮地獄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造業」,即有其七:

(一)明總舉造惡之機。

(二)明多犯諸戒。

(三)明偷盜僧物。

(四)明邪命說法。

(五)明總無愧心。

(六)明兼造眾罪,內心發惡,外即身口為惡;既自身不善,又見者皆憎,故云諸惡心自莊嚴也。

(七)明驗斯罪狀,定入地獄。


命欲終時,地獄眾火一時俱至。遇善知識,以大慈悲,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,廣讚彼佛光明神力,亦讚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。此人聞已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地獄猛火化為清涼風,吹諸天華。華上皆有化佛菩薩,迎接此人。如一念頃,即得往生。

四、從「命欲終時」下至「即得往生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善惡來迎」,即有其九:

(一)明罪人命延不久;

(二)明獄火來現;

(三)明正火現時,遇善知識;

(四)明善人為說彌陀功德;

(五)明罪人既聞彌陀名號,即除罪多劫;

(六)明既蒙罪滅,火變為風;

(七)明天華隨風來應,羅列目前;

(八)明化眾來迎;

(九)明去時遲疾。


七寶池中,蓮華之內,經於六劫,

五、從「七寶池中」下至「六劫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

蓮華乃敷,觀世音、大勢至以梵音聲安慰彼人,為說大乘甚深經典;聞此法已,應時即發無上道心。

六、從「蓮華乃敷」下至「發無上道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華既開已,觀音等梵聲安慰;

(二)明為說甚深妙典;

(三)明行者領解發心。


是名下品中生者。

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下品中生竟。

次就「下品下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

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

下品下生者:

二、從「下品下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具造五逆等重罪凡夫人」也。


或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如此愚人,以惡業故,應墮惡道,經歷多劫,受苦無窮。

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受苦無窮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造惡輕重之相」,即有其七:

(一)明造惡之機。

(二)明總舉不善之名。

(三)明簡罪輕重。

(四)明總結眾惡,非智人之業。

(五)明造惡既多,罪亦非輕。

(六)明非業不受其報,非因不受其果;因業既非是樂,果報焉能不苦也!

(七)明造惡之因既具,酬報之劫未窮。

問曰:如四十八願中,唯除五逆、誹謗正法,不得往生。今此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中,簡謗法、攝五逆者,有何意也?

答曰: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。

如四十八願中,除謗法、五逆者,然此之二業,其障極重,眾生若造,直入阿鼻,歷劫周慞,無由可出;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,方便止言「不得往生」,亦不是不攝也。

又,下品下生中,取五逆、除謗法者,其五逆已作,不可捨令流轉,還發大悲,攝取往生。然謗法之罪未為,又止言「若起謗法,即不得生」,此就未造業而解也;若造,還攝得生。

雖得生彼,華合逕於多劫。此等罪人在華內時,有三種障: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,二者不得聽聞正法,三者不得歷事供養。除此以外,更無諸苦。經云「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」也,應知。

雖在華中多劫不開,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,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!

此義就抑止門解竟。


如此愚人,臨命終時,遇善知識,種種安慰,為說妙法,教令念佛。彼人苦逼,不遑念佛。善友告言:「汝若不能念彼佛者,應稱無量壽佛。」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命終之時,見金蓮華,猶如日輪,住其人前;如一念頃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

四、從「如此愚人」下至「生死之罪」以來,正明「聞法念佛,得蒙現益」,即有其十:

(一)明重牒造惡之人;

(二)明命延不久;

(三)明臨終遇善知識;

(四)明善人安慰,教令念佛;

(五)明罪人死苦來逼,無由得念佛名;

(六)明善友知苦失念,轉教口稱彌陀名號;

(七)明念數多少,聲聲無間;

(八)明除罪多劫;

(九)明臨終正念,即有金華來應;

(十)明去時遲疾,直到所歸之國。


於蓮華中,滿十二大劫,蓮華方開,

五、從「於蓮華中,滿十二大劫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

觀世音、大勢至,以大悲音聲,為其廣說諸法實相、除滅罪法;聞已歡喜,應時即發菩提之心。

六、從「觀音大勢」下至「發菩提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三:

(一)明二聖為宣甚深妙法;

(二)明除罪歡喜;

(三)明後發勝心。


是名下品下生者。

是名下輩生想,名第十六觀。

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下品下生竟。

讚云:

下輩下行下根人,十惡五逆等貪瞋。

四重偷僧謗正法,未曾慚愧悔前愆。

 

終時苦相如雲集,地獄猛火罪人前。

忽遇往生善知識,急勸專稱彼佛名。

化佛菩薩尋聲到,一念傾心入寶蓮。

三華障重開多劫,於時始發菩提因。

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下輩一門之義竟。

前明十三觀以為定善,即是韋提致請,如來已答;後明三福九品,名為散善,是佛自說:雖有定散兩門有異,總解正宗分竟。

三、就「得益分」中,亦先舉,次辨。即有其七:


說是語時,

初、言「說是語」者,正明「總牒前文,生後得益之相」。


韋提希與五百侍女聞佛所說,

二、從「韋提」以下,正明「能聞法人」。


應時即見極樂世界廣長之相,

三、從「應時即見極樂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等,於上光臺中,見極樂之相」。


得見佛身及二菩薩,心生歡喜,歎未曾有,豁然大悟,逮無生忍。

四、從「得見佛身及二菩薩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於第七觀初,見無量壽佛時,即得無生之益」。


五百侍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願生彼國。

五、從「侍女」以下,正明「睹斯勝相,各發無上之心,求生淨土」。


世尊悉記,皆當往生;生彼國已,獲得諸佛現前三昧。

六、從「世尊悉記」以下,正明「侍女得蒙尊記,皆生彼國,即獲現前三昧」。


無量諸天,發無上道心。

七、從「無量諸天」以下,正明前厭苦緣中,釋梵護世諸天等,從佛王宮,臨空聽法:或見釋迦毫光轉變,或見彌陀金色靈儀,或聞九品往生殊異,或聞定散兩門俱攝,或聞善惡之行齊歸,或聞西方淨土對目非遠,或聞一生專精決志、永與生死分流。「此等諸天,既聞如來廣說稀奇之益,各發無上之心」。

斯乃佛是聖中之極,發語成經,凡惑之類蒙餐,能使聞之獲益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得益分竟。

四、次明「流通分」。於中有二:

(一)明王宮流通;

(二)明耆闍流通。

今先就王宮流通分中,即有其七:


爾時阿難即從座起,白佛言:世尊,當何名此經?此法之要,當云何受持?

一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請發之由」。


佛告阿難:此經名《觀極樂國土無量壽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》,亦名《淨除業障生諸佛前》。

二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如來雙標依正,以立經名」;又能依經起行,三障之雲自卷,答前初問「云何名此經」一句。


汝當受持,無令忘失。

三、從「汝當受持」以下,答前後問「云何受持」一句。


行此三昧者,現身得見無量壽佛及二大士。若善男子及善女人,但聞佛名、二菩薩名,除無量劫生死之罪,何況憶念!

四、從「行此三昧者」下至「何況憶念」以來,正明「比較顯勝,勸人奉行」,即有其四:

(一)明總標定善,以立三昧之名;

(二)明依觀修行,即見三身之益;

(三)明重舉能行教之機;

(四)正明比較顯勝,但聞三身之號,尚滅多劫罪愆,何況正念歸依而不獲證也。


若念佛者,當知此人,則是人中芬陀利華;

觀世音菩薩、大勢至菩薩,為其勝友;當坐道場,生諸佛家。

五、從「若念佛者」下至「生諸佛家」以來,正顯「念佛三昧功能超絕,實非雜善得為比類」。即有其五:

(一)明專念彌陀佛名。

(二)明指讚能念之人。

(三)明若能相續念佛者,此人甚為稀有,更無物可以方之,故引芬陀利為喻。

言「芬陀利」者,名人中好華,亦名稀有華,亦名人中上上華,亦名人中妙好華;此華相傳名蔡華是。

若念佛者,即是人中好人,人中妙好人,人中上上人,人中稀有人,人中最勝人也。

(四)明專念彌陀名者,即觀音、勢至,常隨影護,亦如親友知識也。

(五)明今生既蒙此益,捨命即入諸佛之家,即淨土是也。到彼長時聞法,歷事供養,因圓果滿,道場之座豈賒!


佛告阿難: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

六、從「佛告阿難,汝好持是語」以下,正明「付囑彌陀名號,流通於遐代」。

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,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


佛說此語時,尊者目犍連、尊者阿難及韋提希等,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。

七、從「佛說此語時」以下,正明「能請、能傳等,聞所未聞,見所未見,遇餐甘露,喜躍無以自勝」也。
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王宮流通分竟。

五、就「耆闍會」中,亦有其三:


爾時世尊,足步虛空,還耆闍崛山。

一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以下,明「耆闍序分」。


爾時阿難,廣為大眾說如上事。

二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以下,明「耆闍正宗分」。


無量諸天,及龍、夜叉,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,禮佛而退。

三、從「無量諸天」以下,明「耆闍流通分」。

上來雖有三義不同,總明耆闍分竟。

初、從「如是我聞」下至「云何見極樂世界」以來,明「序分」。

二、從「日觀」下至「下品下生」以來,明「正宗分」。

三、從「說是語時」下至「諸天發心」以來,明「得益分」。

四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下至「韋提等歡喜」以來,明「王宮流通分」。

五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下至「作禮而退」以來,總明「耆闍分」。

上來雖有五分不同,總解《觀經》一部文義竟。

竊以真宗叵遇,淨土之要難逢,欲使五趣齊生,是以勸聞於後代。但如來神力,轉變無方,隱顯隨機,王宮密化,於是耆闍聖眾,小智懷疑,佛後還山,弗窺委況;於時阿難為宣王宮之化,定散兩門,異眾因此同聞,莫不奉行而頂戴。

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:余既是生死凡夫,智慧淺短,然佛教幽微,不敢輒生異解,遂即標心結願,請求靈驗,方可造心:

「南無歸命盡虛空遍法界一切三寶,釋迦牟尼佛、阿彌陀佛、觀音、勢至,彼土諸菩薩大海眾,及一切莊嚴相等。

某今欲出此《觀經》要義,楷定古今。若稱三世諸佛、釋迦佛、阿彌陀佛等大悲願意者,願於夢中得見如上所願一切境界諸相。」

於佛像前結願已,日別誦《阿彌陀經》三遍,念阿彌陀佛三萬遍,至心發願。

即於當夜,見西方空中,如上諸相境界悉皆顯現:雜色寶山,百重千重;種種光明,下照於地;地如金色,中有諸佛菩薩,或坐或立,或語或默,或動身手,或住不動者。

既見此相,合掌立觀,量久乃覺。覺已不勝欣喜,於即條錄義門。

自此以後,每夜夢中,常有一僧而來,指授玄義科文。既了,更不復見。

後時脫本竟已,復更至心,要期七日,日別誦《阿彌陀經》十遍,念阿彌陀佛三萬遍,初夜後夜,觀想彼佛國土莊嚴等相,誠心歸命,一如上法。

當夜即見三具磑輪,道邊獨轉。忽有一人,乘白駱駝,來前見勸:「師當努力,決定往生,莫作退轉;此界穢惡多苦,不勞貪樂。」答言:「大蒙賢者好心視誨,某畢命為期,不敢生於懈慢之心。」云云。

第二夜,見阿彌陀佛,身真金色,在七寶樹下金蓮華上坐;十僧圍遶,亦各坐一寶樹下;佛樹上,乃有天衣掛繞。正面向西,合掌坐觀。

第三夜,見兩幢杆,極大高顯;幢懸五色,道路縱橫,人觀無礙。

既得此相已,即便休止,不至七日。

上來所有靈相者,本心為物,不為己身。既蒙此相,不敢隱藏,謹以申呈義後,被聞於末代。

願使:含靈聞之生信,有識睹者西歸。以此功德,迴施眾生,悉發菩提心,慈心相向,佛眼相看,菩提眷屬,作真善知識,同歸淨國,共成佛道。

此義已請證定竟,一句一字,不可加減,欲寫者一如經法,應知。

觀經正宗分散善義 卷第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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